*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ZHZB2026-001
项目名称:山阳县2024年水毁高标准农田灾后重建项目(结余资金补充工程)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2,141,788.0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山阳县 2024 年水毁高标准农田灾后重建项目(结余资金补充工程)):
合同包预算金额:2,141,788.00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2,141,788.00元
|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
| 1-1 | 其他农林牧渔业工程施工 | 山阳县 2024 年水毁高标准农田灾后重建项目(结余资金补充工程) | 1(项) | 详见采购文件 | 2,141,788.00 |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6个月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山阳县 2024 年水毁高标准农田灾后重建项目(结余资金补充工程))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1)财政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2)财政部、国家环保总局联合印发《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4)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5)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6)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7)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8)《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财库〔2021〕19号;(9)《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山阳县 2024 年水毁高标准农田灾后重建项目(结余资金补充工程))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法定代表人授权书:供应商应授权合法的人员参加磋商,其中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磋商时须出具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代理人参加磋商时须出具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响应文件递交截止之日前连续三个月社保缴纳证明)。
(2)供应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且具有合格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且在本单位注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无在建证明材料(提供承诺书)。
(4)供应商不得为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shixin/)失信被执行人及“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的供应商;不得为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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