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ZY26-XJT05-FK003-00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已由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塔里木油田分公司批准实施,项目资金来自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塔里木油田分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其进行公开招标。
2.1项目概况:
克深24-H1井目的层为白垩系巴什基奇克组。本井采用四开制井身结构,为实现钻井提速,计划引进一家专业钻井提速技术服务单位,开展钻头、垂直钻井工具、大扭矩螺杆、旋转导向、液压随钻震击器、随钻扩眼等一体化钻井提速技术服务。通过此次作业,力求大幅缩短钻井周期,进而为油田其他区块的钻井提速工作提供可资借鉴的成功范例。
2.2招标范围:
根据塔里木油田开发事业部生产需要,提供克深24-H1井一体化钻井提速技术服务,包括全井的钻头、二开和三开直井段的垂直钻井工具+大扭矩螺杆(预弯组合备用,以甲方指令为准)、三开定向段的旋转导向服务、四开的定向井技术服务、二开的国产液压随钻震击器、四开的进口液压随钻震击器、三开盐膏层的随钻扩眼。
2.3承包方式:●包工包料。
2.4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并生效之日起至克深24-H1井钻井完井结束止。
2.5服务地点: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阿克苏地区拜城县
2.6标段划分:●否
3.投标人资格要求
营业执照: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且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不接受自然人投标。
资料提供形式: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扫描件。
2.人员要求:
拟投入本项目的作业人员不少于3人(项目负责人1人,现场工程师2人),现场工程师需持有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认证的甲级井控培训机构颁发的井控培训合格证或承诺上岗前取得。
资料提供形式:(1)提供拟投入本项目的人员清单;(2)提供人员简历(包含但不限于姓名、岗位、工作年限、工作经历等信息);(3)提供政府社保部门出具的投标人为拟投入本项目的人员自2025年5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期间连续缴纳3个月的养老保险的证明;(3)提供井控培训合格证或承诺书。
3. 垂直钻井工具、旋转导向服务、定向井技术服务能力要求:
(1)垂直钻井工具技术服务
投标人拟投入本项目的13 1/8″井眼垂直钻井工具总数不得少于4套,9 1/2″井眼垂直钻井工具总数不得少于2套,13-1/8″井眼多点测量工具总数不得少于1串,9-1/2″井眼多点测量工具总数不得少于1串。
(2)旋转导向
投标人拟投入本项目的9-1/2″井眼旋转导向工具总数不得少于1串。
(3)定向井技术服务
投标人拟投入本项目的6-5/8″井眼定向井工具总数不得少于5串。
资料提供形式:(1)主要设备清单(清单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型号、品牌,设备参数与配置参数);(2)设备工具照片;(3)提供自有设备工具的购买(发票或购买合同)扫描件或与工具仪器厂商签订的服务合同扫描件;(4)提供接甲方通知后7天内能组织工具仪器、人员上井的承诺书。
4.QHSE要求:
1.投标人应建立并实施满足塔里木油田要求的 QHSE 体系;
2.具有 QHSE 管理组织机构(主要人员要明确)及职责、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3.承诺遵守塔里木油田QHSE相关规定。
资料提供形式:
1.投标文件提供 QHSE 管理组织机构(主要人员要明确)及职责、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2.投标人需按照《投标人投标项目 QHSE 承诺书》作出承诺并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或加盖投标人公章。
5. 信誉要求:
1. 投标人未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2.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投标人未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投标人没有进入清算程序,或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或者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资料提供形式:(1)(2)提供截图或现场查询、(3)(4)提供承诺书。
6.联合体要求: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7.报名要求:无。
8.其他要求:
(1)投标人未按照《投标人公平竞标专项承诺书》作出承诺的,否决投标。
(2)投标人不存在招标文件要求的其他废标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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