秭归县城乡居民医保门诊慢特病经办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420527202606000378
2、采购计划备案号:420527-2026-00020
3、项目名称:秭归县城乡居民医保门诊慢特病经办服务项目
4、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5、预算金额:100.000000(万元)
6、最高限价:100.000000(万元)
7、采购需求:
采购一家商业保险公司负责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门诊慢特病业务经办,具体对城乡居民医疗保险门诊慢特病资料开展受理、数据提取初审、日常监管、复评复审、基金结算支付、表格送审及资料整理归档等,详见第三章项目采购需求。
8、合同履行期限:本项目合同履行期限(服务期限)为1年。服务期满后:①根据《财政部关于推进和完善服务项目政府采购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37号)规定,成交供应商通过采购人履约验收考核的,采购人可以与成交供应商续签下一年度的政府采购合同,总合同期限最多不超过3年;②采购人也可以根据需要重新组织政府采购活动确定下一年度成交供应商。
9、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10、是否可采购进口产品:否
11、本项目(是/否)接受合同分包:否
12、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否
13、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价格扣除优惠为:20%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
4、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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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供应商须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设立的保险公司或其分支机构,具备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经营保险业务许可证》。(上传相关证明材料的原件扫描件)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2026年01月23日至2026年01月29日,每天00:00至12:00,12:00至24: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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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邮 箱:zhangsheng@zgdlyzc.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