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采购计划备-[2025]-00157号-2-CSGC-2026010
项目名称:和龙市人民医院医疗设备采购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元):150000
最高限价(元):150000
采购需求:
标项名称: 和龙市人民医院肺功能测试系统
数量:
预算金额(元): 150000
单位:
简要规格描述: 医用电子生理参数检测仪器设备(具体采购数量及要求详见磋商文件)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标项 1,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15日内完成供货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标项1(1)供应商在专业技术、设备设施、人员组织、业绩经验、技术支持服务等方面具有相应能力;(2)供应商为生产企业的,从事第一类医疗器械生产的,须具备《第一类医疗器械生产备案凭证》;从事第二类、第三类医疗器械生产的,须具备《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3)供应商为经营企业的,从事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的,须具备《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从事第三类医疗器械经营的,须具备《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4)投标产品若纳入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监督管理的,第一类医疗器械须具备《第一类医疗器械备案凭证》,第二、三类则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注册证》;(5)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近三年(2022-2024)任意一年财务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及财务状况良好的承诺书(2025年新成立公司无财务审计报告的需提供一份财务状况良好的承诺书);(6)供应商须提供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和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证明材料。成立时间满三个月的,应提供近三个月的证明材料;成立时间不足三个月的,应提供自成立之日起至响应文件提交之日前的所有证明材料;(7)信誉要求:①供应商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供应商,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②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③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8)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因违法经营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限届满的,可以参加政府采购活动;(9)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6年01月26日至2026年02月02日,每天上午00:00:00至12:00:00,下午12:00:00至23:59: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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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邮 箱:zhangsheng@zgdlyzc.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