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公开询比采购公告/询比采购邀请书
项目编号:
山东电力建设第三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人”)以公开/采购商品混凝土材料,计划使用资金及银行贷款用于本次询比后所签订合同的支付。
一、项目概况、采购范围
1、项目概况:本项目厂址位于贵州省金沙县南部柳塘镇前胜村,项目为2×660MW煤电项目。土建施工我公司负责1#机及GIS和化水系统建筑等。
2、采购范围:山东电建三公司贵州金沙柳塘项目施工所需商品混凝土材料及相关材料一批,预计需求总量详见下表。
3、采购数量
序号 |
物资名称 |
规格型号 |
单位M3 |
数量(Q) |
参考基本价2025年12月毕节地区信息价格不含税(A)已固定 |
下浮率百分数(所有普通混凝土要求下浮率一致)(B)投标方填写 |
税率3%已固定 |
综合单价(含税)P=A(1-B)X(1+3%)投标方计算填写 |
总价(含税)T=PxQ |
1 |
普通商混凝土 |
C15 |
M3 |
500 |
237 |
3% |
|||
2 |
普通商混凝土 |
C20 |
M3 |
800 |
247 |
3% |
|||
3 |
普通商混凝土 |
C25 |
M3 |
2000 |
257 |
3% |
|||
4 |
普通商混凝土 |
C30 |
M3 |
1000 |
267 |
3% |
|||
5 |
普通商混凝土 |
C35 |
M3 |
15000 |
277 |
3% |
|||
6 |
普通商混凝土 |
C40 |
M3 |
20000 |
292 |
3% |
|||
7 |
普通商混凝土 |
C45 |
M3 |
2000 |
312 |
3% |
|||
8 |
普通商混凝土 |
C50 |
M3 |
4000 |
332 |
3% |
|||
9 |
普通商混凝土 |
C55 |
M3 |
200 |
362 |
3% |
|||
10 |
水稳层 |
普通/送到现场价 |
M3 |
5000 |
/ |
3% |
|||
1 |
添加剂 |
抗渗(P6) |
M3 |
1 |
/ |
/ |
/ |
20 |
|
2 |
添加剂 |
抗渗(P8) |
M3 |
1 |
/ |
/ |
/ |
30 |
|
3 |
添加剂 |
抗渗(P10) |
M3 |
1 |
/ |
/ |
/ |
40 |
|
4 |
添加剂 |
早强 |
M3 |
1 |
/ |
/ |
/ |
20 |
|
5 |
添加剂 |
防冻 |
M3 |
1 |
/ |
/ |
/ |
20 |
|
6 |
添加剂 |
膨胀剂 |
M3 |
1 |
/ |
/ |
/ |
30 |
|
7 |
添加剂 |
细石 |
M3 |
1 |
/ |
/ |
/ |
20 |
|
8 |
添加剂 |
抗裂纤维 |
M3 |
1 |
/ |
/ |
/ |
30 |
|
9 |
添加剂 |
补偿收缩 |
M3 |
1 |
/ |
/ |
/ |
30 |
|
10 |
添加剂 |
耐油混凝土 |
M3 |
1 |
/ |
/ |
/ |
100 |
|
11 |
添加剂 |
抗弯折混凝土 |
M3 |
1 |
/ |
/ |
/ |
30 |
|
12 |
商混 |
耐磨细石混凝土防水地面 |
M3 |
1 |
/ |
/ |
/ |
20 |
|
13 |
添加剂 |
水下 |
M3 |
1 |
/ |
/ |
/ |
20 |
|
14 |
清水混凝土 |
同标号混凝土综合价增加的单价 |
M3 |
1 |
/ |
/ |
/ |
30 |
|
15 |
泵送费 |
包括本项目所用的各种型号泵 |
M3 |
40000 |
/ |
/ |
/ |
25 |
|
16 |
润泵沙浆 |
执行同等级混凝结算单价 |
M3 |
1 |
/ |
/ |
/ |
/ |
4、交货时间:按招标方通知时间为准
5、交货地点:山东电建三公司贵州金元金沙柳塘项目部施工现场
6、质量标准及要求:符合国家及行业及技术要求
7、质保期:最后一方混凝土浇注完成后一年。
8、报价有效期:90天
9、响应保证金:
(1)形式:采用保函或保证金形式
(2)金额:人民币10万元整(大写拾万元整)
(3)采用保函形式的请于采购项目开启前送达开启现场(建议提前一个小时)
(4)若无法提供保函,请提供同等金额的保证金(退还时按原账号退还),保证金收取方式:
(5)采用在线收取保证金,由阳光采购网收取到统一账户,供应商报名审核后,系统自动分配保证金收款虚拟账号,采购人无须提供账号;
(6)响应保证金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到达。
10、付款方式:
(1)招标方按月结算混凝土并支付货款,月度付款比例85%(每月累积总金额乘以85%减去已付款)。供货总额的12%为进度款,项目168试运行后或者其他约定节点支付,剩余供货总额的3%为质保金,项目移交1年后支付。(2)结算时,投标方需提供结算资料,包括不限于: 签字完整的送货单2份(送货方司机或负责人签字,收货人签字,招标方技术人员签字,招标方物资部人员签字);结算当月贵州省发布的毕节市信息指导价纸版(需经得起结算时双方从官方资料查验,投标方盖章签字);投标方按招标方提供的电子版格式送货明细台帐,该月对帐明细电子及纸版等资料。
(3)投标方根据双方确认的结算单开具发票,招标方在收到投标方开具的发票后30天内付款,投标方接受招标方支付方式:30万(含)以下,采用银行现汇方式,30万不含,采用银行承兑(含中国电建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银承)支付、商业承兑、电建融信。银承或供应链金融产品时间原则上不超过六个月,贴息等费用由卖方承担。
报价原则:本次报价单请根据条款10规定的付款方式进行商务无偏离报价,本项目不接受付款方式偏离。
(1)采购数量及采购各种材料的规格型号均为预计(实际结算数量及材料规格以实际使用供需双方签字认可的送货单信息为准):投标方中标后在结算过程中不得以此报价数量为依据提出任何索赔事项。
(2)报价参考基础价以贵州省发布的毕节市2025年12月份信息指导价(不含税)为准。下浮率由投标方根据自身公司实际报价,一旦报价确定,在中标后至本工程结束保持不变。每月结算基准价,按贵州省发布的毕节市当月对应的信息价为唯一依据。
下浮率要求各种普通混凝土下浮率保持一致,舍零取整。下浮率一经确定,适用于本项目部所需的各种混凝土包括不限于招标明细中提到的明细。
混凝土最终结算综合单价=(结算所属月份贵州省毕节市当月信息指导价)*(1-固定下浮率)*1.03%+特殊混凝土增加单价(如有)+泵送费(如有)
(3)结算方量依据:以供需双方授权人签字验收的送货单为唯一依据。
请投标方在报价时充分考虑招标方的结算依据,不要因结算依据理解不到位,导致报价误差,对后续结算产生歧义。
(4)以贵州省发布的毕节市2025年12月信息指导价为报价基础,各种普通混凝土下率一经确定,至本程结束保持固定不变。下浮率适用本项目部所需各种规格的混凝土包括不限招标报价明细的中规格。
(5),特殊混凝土添加剂指在各种普通混凝土单价上增加的价格含税,此价格为固定单价适用于本项目至工程结束),本项目已固定,投标方只需报价时引用。
(6),泵送费:包括了本项目所需的各种型号泵的固定单价含税,单价一经确定,适用于本项目部各种型号泵的送费用。本项目部招标时已固定,报价时,投标方只需引用使用
(7),罐车空载费:每个月免费送5(含)次小方量(小于10方)配送,5次(不含)以上小方量配送,每次空载费按150元/次补偿供货方。
(8)泵送费:(天泵、地泵)等起泵送方量为大于50方,小于等于50方按50方泵送计算泵送费用,另外约定每个月免费泵送三次小方量(小于等于50方),补方除外,超过3次/月,不足50方泵送,按50方泵送计费。中标后签合同时按此约定
12、报价方式:本项目为整体采购,一轮报价,开启后选择经专家评审的最低价供方为首选供应商。注意:一轮报价时各响应方需在中国电建阳光采购网采购招标数智化平台(https://bid.powerchina.cn/index)完成报价(本次报价为全流程报价,请供方提前在中国电建阳光采购网采购招标数智化平台熟悉报价操作步骤,如报价前由于供方不了解报价操作步骤导致报价失误的由供方自行承担)。报价之前供方需完成所有的材料澄清工作,成交后因各种原因要求涨价或拒签合同,将取消成交资格,没收相应保证金,情形严重的,将被纳入限制供应商名录。
13、报价表:详见采购附件
14,招标总体要求及情况说明:
1)添加剂和措施费为固定价;混凝土单价为非固定单价,是以工程所在地(贵州省毕节市)定额主管部门发布的2025年12月信息价为报价基础,综合单价含3%专用增值税税费;(2)招标方每个规格等级、每个浇筑部位浇筑混凝土时投标方同意有一次免费补方;(3)未列出的添加剂包含在混凝土综合单价中,不再计价;(4)水泥、砂石、外加剂等材料应满足图纸及业主方要求。混凝土采用水泥品牌须在业主短名单中选择(水泥品牌要求暂定(后续有增加会及时通知):海螺水泥、润丰水泥、金峰水泥,天山水泥、尧柏水泥、声威水泥)中标人若更换厂家须经该项目建设单位批准;(5)建筑用砂均采用(河沙、湖沙、机制砂)不能采用海沙;(6)本表商混数量仅供招标时,投标方作报价时的计价依据,具体供应数量及时间根据项目施工实际需求确定。报价材料实际供货数量、时间与招标数量、时间发生偏差时,投标响应人应予接受,并不得以此作为调整单价和索赔依据。
4、投标人中标后,不允许对中标物资进行生产拆包、转包、违法分包。
5、交货时间:合同签订日起至工程完工止,期间根据采购人需求分批分次供货。
6、交货地点:招标人施工现场。
7、约定事项:
(1)如果招标方需要,投标方必须保证搅拌站能够 24 小时正常运转,不能以任何理由推诿怠工,否则,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投标方承担,每发生一次招标方考核投标方10000人民币,投标方以转帐或从当月结算款中扣除。
(2)施工过程中无论双方发生何种争议,投标方均须供应完单次浇筑的混凝土,即不得以在招标方单次浇筑混凝土未完的情况下中途停止供应为要挟,否则将视为投标方严重违约,每发生一次考核投标方10000人民币,严重情况下,招标方可以中止合同。
(3)投标方应按照招标方的指令、根据合同的要求完成各项混凝土生产供应任务,含单次小方量供应及泵送;保证混凝土浇筑工作中信号畅通;投标方每拒绝一次,招标方考核投标方2000元人民币/次,从当月结算款中扣除。
(4)招标方对混凝土的配合比有最终决定权,如招标方选择按招标方开出的配合比配制混凝土,投标方必须执行,如招标方选择按投标方开出的配合比配制混凝土,投标方需提供相关数据,经招标方实验室试验合格后,方可配置。
(5)投标方应保持现场清洁,及时处理本标段产生的施工垃圾、生活垃圾,费用含在报价中。
(6)投标方要提供泵车(如需)、搅拌车、搅拌机清单,并附每台泵车(如需)、搅拌车、搅拌机产品合格证、行驶证、车辆使用证、车辆保险并盖投标方公章。投标方提供驾驶员清单,并附驾驶证,盖投标方公章。
(7)投标方应负责提供所有投标方所需设备。投标方设备运到现场后,应视做准备为工程施工专用。未经招标方同意,投标方不得将任何主要投标方设备移出现场。但运送货物或投标方人员离开现场的车辆,无需经过同意。如未经招标方同意,投标方私自调离或挪为他用其施工设备,每发生一次,招标方有权以合适的方式扣罚投标方人民币 1000~10000元,作为投标方向招标方支付的违约金。投标方在本投标工程中使用的施工机具设备应经过有关检测检验机构的检验,在进场前 7 日报招标方备案,在进场后 7 日内,向投标方提供有关检验机构出具的检测检验合格证明。
(8)投标方应按照合同要求设置管理机构,配备足够的有经验的技术人员、质检人员、试验人员、安全人员、管理人员和操作工人。当招标方认为投标方配备的这些人员不能满足要求时,投标方须根据招标方的要求立即予以更换或补充;
(9)劳务人员协议和要求:投标方应为其聘用的每一位劳务人员按国家及有关部门规定签订劳务、临时用工合同,其一切管理事务由投标方负责。及时支付每一位劳务人员的工资。
(10)负责按规定编制并提交工程竣工验收文件 、 报告等资料 ; 混凝土竣工资料要求应符合国家及行业现行建设工程竣工资料归档要求,所有原材料质保书(合格证、原厂检测报告)、现场检测报告、混凝土原材料跟踪、计量检测校正记录、混凝土搅拌记录等原件及复印件应齐全且做到内容清晰、整洁、准确。
(11)按国家统计法规定,投标方应自费向有关的政府部门和法定团体呈交其统计文件并抄送招标方,并且应向招标方提交所有所需的统计文件 。
(12)投标方在履行合同期间应遵守招标方的有关程序或规章制度。招标方在合同履行期间修改或升版上述规章制度或者颁布的其他规章制度,投标方也应遵照执行。投标方为遵守上述程序或规章制度而应支出的必要费用已包括在投标价格中。
(13)投标方应对本工程规定的混凝土质量负责;招标方有权在生产过程中和进场后进行抽查,如发现不符合要求的情况,立即汇报并记录,当班混凝土按废料处理,不计供应量。如发现质量不符合要求的,应立即退货,并监督投标方处理,如处理后符合要求的,可同意浇筑,如不符合要求的,当车不得再进入现场进行浇筑。
(14)招标方有权组织专业、监理、业主等相关部门或组织,不定时抽检混凝土方量,一经发现送货单数量与实际抽检差异超过国家相关标准(正负2%),该批次及以前所有送货方量全部按最大偏差扣除,投标方不得有任何异议。招标方有权组织各相关单位对投标方的原材料进场抽查或取样检测,中标方需全力配合。
(15)投标方在施工中对与其工作相关和相邻的系统、设备等设施具有保护责任,并对其工作中的过失而引起的系统、设备损坏等负责,造成损失由投标方负责赔偿。
(16)投标方必须无条件接受招标方对质量、进度、安全文明的管控,接受招标方对投标方与现场其它单位之间的协调,以及监理单位和业主方的监督、检查和管理。
(17)投标方应遵守招标方的有关工程管理程序及规定。投标方必须自费按招标方有关规定为其员工获得各种出入证件、体检等,以及自费接受招标方安排的必要的员工培训。
(18)投标方应与现场的其他单位协调开展工作,并相互提供施工便利,确保现场施工顺利进行。
(19)项目施工期间,招标方有权利要求投标方为全厂其他标段有偿供应混凝土任务,投标方必须服从;如投标方出现标段间混凝土供应交叉频繁或难以满足时,除无条件自行及时调整满足现场需要外,投标方还必须优先执行招标方的干预调整方案。
(20)由于投标方自身原因造成无法完全履行本合同或自行提出中途退场的,招标方有权按照投标方已完成合格工程的 80%进行结算。
(21)安全文明施工费用及管理:
投标方在施工中必须,进行安全文明施工投入,进入现场的车辆人员,必须配齐安全设施包括不限于(安全帽,反光背心,安全鞋等),进入现场人员必须衣着整齐,严禁穿拖鞋、短裤、短袖,进入施工现场。进入现场人员必须接受现场招标方、监理、业主管理,不听从管理,发现一次考核1000元人民币,从当月结算款中扣除,或单独缴纳罚款。
(22)特别提醒:投标方一旦中标,有责任和义务协调当地村民,政俯等相关方的关系,不得出现堵路,聚众闹事导致现场无法正常浇筑。如果投标方无法协调影响现场施工进度,招标方有权中止合同或更换供应商。由此导至双方损失由投标方全权承担。
(23)履约保函
投标方在合同签订生效后14天内提交金额为合同总价1%的招标方同意格式的银行履约保函。履约保函有效期为从签发之日起至工程全部移交证书签发后三十日止。如果由于投标方原因,在履约保函期满 30 日前工程尚未全部移交,投标方应在保函期满 15 日前办理完成履约保函的延期手续,以使履约保证函在工程全部移交证书签发后三十日内保持有效。否则,视投标方违约,招标方有权要求开具履约保函的银行支付履约保函项下全部款项作为投标方的履约担保。
(24)为了工程顺利推进招标方有权在同等价格情况下选择备用供应商,并签定备用合同,根据招标方工程需要随时启用备用合同及供应商,第一中标方不得以此为借口停供断供或索赔等无理要求。因中标方的责任导至合同无法履约,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供应商必须满足以下全部资格要求:
1.要求参与报价供方具备提供本次采购物资的能力。
2.本项目要求响应人为一般纳税人,能开具正规增值税专用发票。
3.取得国家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标准规定的有效许可证。取得招标文件要求的有效认证证书。
4.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包响应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招标项目响应。
5.本项目响应人需在报名截止时间之前注册为中国电建阳光采购网的供应商。
6.响应人不得为中国电建及山东电建三公司限制供应商名录内。
三、采购文件
3.1 采购文件的组成及内容
3.1.1采购文件包括:
(1)询比采购公告(或询比采购邀请书);
(2)评审办法;
(3)合同模板及附件;
(4)响应文件格式及内容;
(5)需求一览表(采购清单);
(6)技术规范;
3.2 采购文件的澄清
3.2.1供应商应仔细阅读和检查采购文件的全部内容。如发现缺页或者附件不全,应及时向采购人提出,以便补齐。如有疑问,应按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形式通过阳光采购网(https://bid.powerchina.cn)向采购人提出,要求对采购文件予以澄清。
3.2.2采购文件的澄清以规定的形式发给所有购买采购文件的供应商,但不指明澄清问题的来源。将在阳光采购网(https://bid.powerchina.cn)公布。
3.2.3除非采购人认为确有必要答复,否则,采购人有权拒绝回复供应商在规定的时间后的任何澄清要求。
3.3 采购文件的修改
3.3.1采购人以规定的形式修改采购文件,并通知所有已购买采购文件的供应商。
3.3.2采购人对采购文件修改距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不足3天的,并且修改内容可能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将相应延长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3.4 对采购文件的异议
供应商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采购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3天前以书面形式提出。采购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将暂停采购活动。
四、响应文件
4.1 响应文件的组成
4.1.1响应文件包括下列内容:
第一部分 商务部分
(1)响应函
(2)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
(3)响应保证金
(4)资格审查资料
(5)报价表
(6)商务偏差表
第二部分 技术部分
(1)技术偏差表
(2)交货计划表
(3)响应说明书及技术资料
(4)供应商认为应补充的其他技术资料
供应商在评审过程中作出的符合法律法规和采购文件规定的澄清确认,构成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
4.2 报价
4.2.1报价应包括国家规定的增值税税金,除另有规定外,增值税税金按一般计税方法计算。
4.2.2供应商应充分了解该项目的总体情况以及影响报价的其他要素。
4.2.3报价为各分项报价金额之和,总报价与分项报价的合价不一致的,应以各分项合价累计为准,修正总报价。供应商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修改响应函中的报价总额,应同时修改响应文件“分项报价表”中的相应报价。此修改须符合本章第4.1款的有关要求。
4.2.4采购人设有最高限价的,供应商的报价不得超过最高限价。
五、评审办法(经评审的最低价法)
一、评审方法
本次评审采用经评审的最低价法对响应文件进行评审。
二、评审原则
评审遵循公平、公正、科学、择优的原则。
三、评审组织及服务
1、为做好评审工作,成立评审小组和工作小组。
2、评审小组
2.1评审小组由采购人依法组建,评审小组成员由采购人代表及熟悉相关业务的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
2.2评审小组成员为3人及以上单数。
2.3评审小组组建后报公司采购委员会办公室备案。
2.4评审工作由评审小组负责。
3、工作小组
3.1由采购人代表组成工作小组,在评审期间为评审小组服务。
3.2接受评审小组指派进行基础数据摘录汇总、对比等工作。
四、评审程序及内容
1、响应文件初步评审
1.1供应商资格审查---供应商的财务、技术、生产、业绩等方面是否满足供应商资格的全部要求(根据实际设置资格条件)。
1.2算术错误修正
1.2.1报价清单中有计算或汇总中的算术错误时,按以下原则修正:
(1)报价清单中的单价乘数量的乘积与该项目的合价不符时,应以单价为准,改正合价。
(2)若报价汇总表中的金额与相应的各分项报价清单中的合计金额不符时,应以修正算术错误后的各分项报价清单中的合计金额为准,改正报价汇总表中相应部分的金额和总报价。
1.2.2评审小组按以上原则对报价进行修正,修正的价格经供应商书面确认后具有约束力。
1.3响应文件符合性审查---对响应文件进行审查,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为重大偏差,其响应文件将被视为无效,不再进行详细评审:
(1)供应商提供的资格审查资料不满足采购文件要求的;
(2)没有按照采购文件要求提供响应保证金或者所提供的响应保证金有瑕疵不被采购人所接受的;
(3)响应文件未按采购文件要求盖章和签署的;
(4)经澄清,对报价的算术错误不接受修正的;
(5)报价低于成本或高于采购文件设定的最高限价的;
(6)对采购范围和工作内容有实质性偏差的;
(7)对合同中规定的双方权利和义务作实质性修改的;
(8)响应文件载明的货物包装方式、检验标准和方法等不符合采购文件要求的;
(9)主要性能指标达不到采购文件要求的;
(10)纠正响应文件偏差或保留将会对竞争产生不公正影响的;
(11)总价经修正后累计偏差超过20%的;
(12)违反法律法规、弄虚作假的。
1.4供应商不能修正或撤销响应文件重大偏差。采购人允许响应文件有微小的不正规、不一致或不规则,而该微小之处不构成重大偏差。
2、响应文件澄清
2.1响应文件中有含义不明确的内容、明显文字或者计算错误及报价水平等,评审小组认为需要供应商做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成本价佐证,或者对细微偏差进行补正的,提出澄清问题。
2.2评审小组的澄清问题不得要求或提出对响应文件实质性内容进行修改,澄清问题由评审小组组长确认后发出。
2.3供应商的答复由其授权代表签字、加盖公章、签署日期后按要求发送,不得对原响应文件实质性内容进行修改,供应商的书面澄清、说明和补正属于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
2.4评审小组不接受供应商主动提出的澄清、说明。
2.5评审小组的澄清问题和供应商的答复均以书面方式进行。
3、响应文件详细评审
3.1评审小组成员对通过初步评审的响应文件进行详细评审并对商务部分、技术部分独立打分,供应商商务部分、技术部分得分为评审小组成员评分的算术平均值。专家打分保留一位小数,专家打分的算术平均值保留两位小数。(不适用)
3.2评审价
3.2.1评审价仅作为计算报价得分依据。
3.2.2评审价计算公式
评审价=报价+算术错误修正+遗漏重复修正+功能缺失修正(若有)
3.2.3遗漏重复修正
审核报价组成内容是否有遗漏或重复计算。若有遗漏,遗漏部分按照其他报价组成中此部分价格的最高金额进行加价。若有重复计算,重复计算部分金额予以核减。
如报价遗漏修正后仍为最低报价,但厂家无法执行,由供方出具书面确认后给予否决。
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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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 机:136211828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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