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350190]SHZB[GK]2025002
项目名称:平潭综合实验区医院2026年-2027年供应室耗材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2,872,459.00元
采购包1(供应室耗材包装类):
采购包预算金额:468,014.00元
采购包最高限价: 468,014.00元
投标保证金: 0元
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 品目号 | 品目编码及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允许进口 | 简要需求或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 |
|---|---|---|---|---|---|---|---|
| 1-1 | A05040502-消毒杀菌用品 | 供应室耗材包装类 | 1(批) | 否 | 详见招标文件 | 468,014.00 | 工业 |
本采购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730日
采购包2(供应室耗材消毒灭菌及监测类):
采购包预算金额:961,300.00元
采购包最高限价: 961,300.00元
投标保证金: 0元
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 品目号 | 品目编码及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允许进口 | 简要需求或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 |
|---|---|---|---|---|---|---|---|
| 2-1 | A05040502-消毒杀菌用品 | 供应室耗材消毒灭菌及监测类 | 1(批) | 否 | 详见招标文件 | 961,300.00 | 工业 |
本采购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730日
采购包3(供应室耗材清洗类):
采购包预算金额:1,443,145.00元
采购包最高限价: 1,443,145.00元
投标保证金: 0元
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 品目号 | 品目编码及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允许进口 | 简要需求或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 |
|---|---|---|---|---|---|---|---|
| 3-1 | A05040502-消毒杀菌用品 | 供应室耗材清洗类 | 1(批) | 否 | 详见招标文件 | 1,443,145.00 | 工业 |
本采购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730日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采购包1:
本采购包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投标人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采购包2:
本采购包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投标人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采购包3:
本采购包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投标人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采购包1:
(1)1、根据《福建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推行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制指导意见的通知》(闽财购〔2024〕6号)的规定,本采购包允许供应商采用资格承诺制。采用资格承诺制的供应商在投标(响应)时,按照规定提供《福建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函》(以下简称《承诺函》,格式详见第七章)的,在投标(响应)文件中可不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资格条件证明材料(证明材料指: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财务状况报告(财务报告、或资信证明)、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文件、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函、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供应商应对其承诺内容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供应商可自行选择是否采用资格承诺制,若不采用资格承诺制的,应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相应的资格条件证明材料;采用资格承诺制的供应商,应当根据投标(响应)格式文件要求提供资格承诺函。资格承诺函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视为未按照招标文件规定提交供应商的资格及资信文件,按资格审查不合格处理。招标(采购)文件有不同要求的以此为准。
2、采购项目有特殊资格要求的,供应商还应按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2)投标人提供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复印件的,关于“上一年度”的描述修改为“2024年度或2025年度”。本招标文件中若有与此处不一致的,以此处补充说明为准。;(3)1、本采购包专门面向符合财政部、工信部文件(财库〔2020〕46号)规定的中、小、微型企业。投标人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货物)》,即全部货物由中/小/微型企业制造。投标人应认真对照《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的划分标准,并按照国家统计局关于印发《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2017)》的通知(国统字〔2017〕213号)规定准确划分企业类型。若招标文件中的有关条款与本条款有矛盾之处以此处为准。
2、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投标人为监狱企业的,可不提供以上第1点材料,但须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3、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投标人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可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但须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4、本采购包为货物类采购,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详见“采购标的一览表”。投标人须按要求将本招标文件《第一章投标邀请》附件2:《采购标的一览表》采购包1:(2)报价明细要求:供应室耗材包装类中“序号1-34”所列所有货物的制造商情况在《中小企业声明函(货物)》中填写完整,有缺漏项的或填写不完整的,将被判定为无效声明函。
注:(1)享受扶持政策获得政府采购合同的,小微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中型企业,中型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型企业。(2)满足以上第1点规定的投标人应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货物)》,声明函中“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应根据《采购标的一览表》中的规定准确填写,多个品目的须逐条填列,未按照上述规定填写的,将被判定为无效声明函。。
采购包2:
(1)1、根据《福建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推行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制指导意见的通知》(闽财购〔2024〕6号)的规定,本采购包允许供应商采用资格承诺制。采用资格承诺制的供应商在投标(响应)时,按照规定提供《福建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函》(以下简称《承诺函》,格式详见第七章)的,在投标(响应)文件中可不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资格条件证明材料(证明材料指: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财务状况报告(财务报告、或资信证明)、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文件、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函、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供应商应对其承诺内容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供应商可自行选择是否采用资格承诺制,若不采用资格承诺制的,应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相应的资格条件证明材料;采用资格承诺制的供应商,应当根据投标(响应)格式文件要求提供资格承诺函。资格承诺函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视为未按照招标文件规定提交供应商的资格及资信文件,按资格审查不合格处理。招标(采购)文件有不同要求的以此为准。
2、采购项目有特殊资格要求的,供应商还应按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2)投标人提供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复印件的,关于“上一年度”的描述修改为“2024年度或2025年度”。本招标文件中若有与此处不一致的,以此处补充说明为准。;(3)1、本采购包专门面向符合财政部、工信部文件(财库〔2020〕46号)规定的中、小、微型企业。投标人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货物)》,即全部货物由中/小/微型企业制造。投标人应认真对照《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的划分标准,并按照国家统计局关于印发《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2017)》的通知(国统字〔2017〕213号)规定准确划分企业类型。若招标文件中的有关条款与本条款有矛盾之处以此处为准。
2、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投标人为监狱企业的,可不提供以上第1点材料,但须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3、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投标人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可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但须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4、本采购包为货物类采购,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详见“采购标的一览表”。投标人须按要求将本招标文件《第一章投标邀请》附件2:《采购标的一览表》采购包2:(2)报价明细要求:供应室耗材消毒灭菌及监测类中“序号1-19”所列所有货物的制造商情况在《中小企业声明函(货物)》中填写完整,有缺漏项的或填写不完整的,将被判定为无效声明函。
注:(1)享受扶持政策获得政府采购合同的,小微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中型企业,中型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型企业。(2)满足以上第1点规定的投标人应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货物)》,声明函中“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应根据《采购标的一览表》中的规定准确填写,多个品目的须逐条填列,未按照上述规定填写的,将被判定为无效声明函。。
采购包3:
(1)1、根据《福建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推行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制指导意见的通知》(闽财购〔2024〕6号)的规定,本采购包允许供应商采用资格承诺制。采用资格承诺制的供应商在投标(响应)时,按照规定提供《福建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函》(以下简称《承诺函》,格式详见第七章)的,在投标(响应)文件中可不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资格条件证明材料(证明材料指: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财务状况报告(财务报告、或资信证明)、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文件、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函、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供应商应对其承诺内容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供应商可自行选择是否采用资格承诺制,若不采用资格承诺制的,应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相应的资格条件证明材料;采用资格承诺制的供应商,应当根据投标(响应)格式文件要求提供资格承诺函。资格承诺函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视为未按照招标文件规定提交供应商的资格及资信文件,按资格审查不合格处理。招标(采购)文件有不同要求的以此为准。
2、采购项目有特殊资格要求的,供应商还应按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2)投标人提供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复印件的,关于“上一年度”的描述修改为“2024年度或2025年度”。本招标文件中若有与此处不一致的,以此处补充说明为准。;(3)1、本采购包专门面向符合财政部、工信部文件(财库〔2020〕46号)规定的中、小、微型企业。投标人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货物)》,即全部货物由中/小/微型企业制造。投标人应认真对照《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的划分标准,并按照国家统计局关于印发《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2017)》的通知(国统字〔2017〕213号)规定准确划分企业类型。若招标文件中的有关条款与本条款有矛盾之处以此处为准。
2、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投标人为监狱企业的,可不提供以上第1点材料,但须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3、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投标人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可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但须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4、本采购包为货物类采购,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详见“采购标的一览表”。投标人须按要求将本招标文件《第一章投标邀请》附件2:《采购标的一览表》采购包3:(2)报价明细要求:供应室耗材清洗类中“序号1-22”所列所有货物的制造商情况在《中小企业声明函(货物)》中填写完整,有缺漏项的或填写不完整的,将被判定为无效声明函。
注:(1)享受扶持政策获得政府采购合同的,小微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中型企业,中型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型企业。(2)满足以上第1点规定的投标人应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货物)》,声明函中“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应根据《采购标的一览表》中的规定准确填写,多个品目的须逐条填列,未按照上述规定填写的,将被判定为无效声明函。。
三、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进口产品:不适用于本项目。
节能产品:适用于本项目,按照财库[2019]19号文所附品目清单执行。
环境标志产品:适用于本项目,按照财库[2019]18号文所附品目清单执行。其他政策:详见招标文件。
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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