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塔里木油田克拉2026-2027年特种车辆 (液氮泵车)服务框架协议

招标公告

塔里木油田克拉2026-2027年特种车辆

(液氮泵车)服务框架协议

 

招标编号:ZY26-XJT36-FK005-00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已由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塔里木油田分公司批准实施,项目资金来自成本(资金来源),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塔里木油田分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其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塔里木油田克拉采油气管理区所辖井位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阿克苏地区境内,下辖克深、克拉、中秋等区块,地下地质条件复杂,油气藏埋深普遍超过5000米,最深达9396.12米。地层温度普遍高于110℃,最高达190℃;地层压力普遍大于55兆帕,最高达143兆帕,对设备承压与耐温性能要求极高。

液氮泵车服务通过提供惰性、高压、低温且干燥的氮气介质,不仅是实现高风险作业下安全能量隔离、可燃有毒气体置换的核心手段;同时也是进行气密封试压作业、氮气置换、措施后高效气举等工艺的关键支撑,能够最大限度保障作业安全、提升工艺效果。

综上所述,现根据生产实际需要,提供特种车辆(液氮泵车)服务。具体工作量将依据相应的工程设计、施工设计、现场情况确定,以确保在高温、高压、高腐蚀环境下安全、有效地支持采油气维护、能量隔离、开关井及其他相关工艺支撑,保障现场作业安全与生产平稳运行。

2.2招标范围:

本项目拟对《塔里木油田克拉2026-2027年特种车辆(液氮泵车)服务》进行招标,招标范围如下:

克拉采油气管理区所辖区域采油气维护、修井完井、井下措施、检修等作业期间,需要特种车辆(液氮泵车)提供服务。具体工作量以工程设计、施工设计、现场情况确定。

 

2.3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7年9月30日止。

2.4服务地点: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阿克苏地区拜城县塔里木油田克拉采油气管理区所辖井。

2.5承包方式:包工包料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格要求:

(1)投标人应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不接受自然人投标。事业单位需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明。

(2)投标人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许可范围:井下作业)。

资料提供形式:提供上述证书扫描件。

3.2人员要求:

投入本项目的特种车辆(液氮泵车)作业人员不少于2人,均具有或承诺入场前取得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认证的甲级井控培训机构颁发的井控培训合格证。

资料提供形式:(1)提供对应人员配备清单(包括但不限于姓名、身份证号、岗位、工作年限);(2)提供对应人员有效的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认可的甲级井控培训机构颁发的井控培训合格证扫描件或承诺入场前取得甲级井控培训合格证;(3)提供对应人员2025年10月至投标截止日缴纳连续3个月的社保缴费(至少包含基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证明并加盖社保公章或公共资源网查询的截图和网址。(4)承诺为投入本项目的所有员工缴纳社保。

3.3业绩要求:

2023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日为准),至少完成1井次特种车辆(液氮泵车)作业业绩。

资料提供形式:

(1)提供业绩清单;(2)提供业绩合同关键页(包括但不限于首页、作业内容及签字盖章页)扫描件;(3)提供对应的结算资料或发票扫描件。

3.4设备要求:

投标人投入本项目额定工作压力105MPa及以上、液氮试压能力80MPa及以上的液氮泵车至少1台。

资料提供形式:

(1)主要设备清单(清单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型号、设备参数);

(2)设备照片、机动车登记证书的扫描件、铭牌照片;

(3)提供自有设备的购置发票(进口自有设备,提供海关货物报关单)或租赁设备的租赁合同的复印件或提供合同签订后满足设备要求的承诺;

(4)液氮试压能力可提供甲方签字盖章的业绩证明材料。

3.5 QHSE要求:

(1)投标人具有QHSE管理组织机构(主要人员要明确)及职责、规章制度

(2)投标人承诺遵守塔里木油田QHSE相关规定。

资料提供形式:

  1. 提供QHSE管理组织机构(主要人员要明确)及职责、规章制度。
  2. 要求投标人需按照《质量安全职业健康环境保护承诺书》作出承诺。

3.6禁止情形: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 投标人间存在法律法规禁止的关联关系的;

2. 投标人在“*”集团级三商黑名单管理期限内;

3. 投标人失信分达到《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投标人失信管理办法》规定的暂停投标资格或取消投标资格的分值,且在暂停或取消期限内的。

以上情形分别以评标委员会评标时在“天眼查”“*”“中国石油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上查询结果为准。

3.7企业信誉:

惩戒主体

黑名单等级

惩戒适用

惩戒范围

惩戒阶段

信息查询

1.纳入黑名单的“三商”。

2.纳入黑名单的“三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实际控制人在惩戒期内在其它法人企业或组织担任代表人(或负责人)、实际控制人的,该其它法人企业或组织。

集团公司级

全集团

区分物资、工程、服务类型

正在参与投标、谈判或其他竞争性方式采购的,应认定其不具有相关资格。已经完成定商活动的,不予发放中标或成交通知。已发出中标或成交通知书的,不再继续签订合同。

以*公示信息为准。

内网:http://bid.energyahead

.cnpc/#/

外网:https://www.cnpcbidding

.com

3.7.1投标人未在“三商”黑名单惩戒期限内。根据《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三

商”黑名单管理办法》,投标人被纳入“三商”黑名单的惩戒相关内容见下表


 

3.8联合体要求: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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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邮 箱:zhangsheng@zgdlyzc.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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