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SXJB-SZQ-2026002
项目名称:医疗设备更新项目(第一批)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5,096,000.00元
采购需求:详见采购需求附件
合同履行期限:
采购包1:合同签订后,进口设备45日历天内交货,完成交付、安装及调试,国产设备15个日历日内交货, 完成交付、安装及调试。
采购包2:合同签订后,进口设备45日历天内交货,完成交付、安装及调试,国产设备15个日历日内交货, 完成交付、安装及调试;
采购包3:合同签订后,进口设备45日历天内交货,完成交付、安装及调试,国产设备15个日历日内交货, 完成交付、安装及调试;
采购包4:合同签订后,进口设备45日历天内交货,完成交付、安装及调试,国产设备15个日历日内交货, 完成交付、安装及调试;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购包1: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购包2: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购包3: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购包4: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商洛市中医医院医疗设备更新项目(第一批)包1)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投标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并出具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国家规定的相关证明,自然人参与的提供其身份证明;
(2)投标人提供2025年1月至今已缴纳的任意3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单据或证明上应有社保机构或代收机构的公章。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
(3)投标人提供2025年1月至今已缴纳的任意3个月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依法免税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 明材料;
(4)投标人提供本单位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2024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或在开标日期前6个月内其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并提供基本户证明材料;
(5)投标人为生产厂家须提供有效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生产备案凭证)与医疗器 械经营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与医疗器械注册证。 投标人为代理商或经销商的须提供有效的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且同时须提供投标产品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 或医疗器械生产备案凭证)与医疗器械注册证。 若投标产品是进口产品的,须提供完整的授权链证明材料;
(6)投标人应出具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纪的书面声明;
(7)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被授权代表人近三个月社保证明(开标当月不计入);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直接参加投标只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证明书(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
(8)投标人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页面跳转至“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shixin/)、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s://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供应商;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投标人应提供非联合体投标声明;
(10)提供具有履行本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
(11)投标保证金缴纳(投标保证金须为基本户转出)或财政部门指定的担保公司保函形式;
合同包2(商洛市中医医院医疗设备更新项目(第一批)包2)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投标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并出具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国家规定的相关证明,自然人参与的提供其身份证明;
(2)投标人提供2025年1月至今已缴纳的任意3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单据或证明上应有社保机构或代收机构的公章。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
(3)投标人提供本单位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2024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或在开标日期前6个月内其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并提供基本户证明材料
(4)投标人提供2025年1月至今已缴纳的任意3个月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依法免税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 明材料;
(5)投标人为生产厂家须提供有效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生产备案凭证)与医疗器 械经营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与医疗器械注册证。 投标人为代理商或经销商的须提供有效的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且同时须提供投标产品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 或医疗器械生产备案凭证)与医疗器械注册证。 若投标产品是进口产品的,须提供完整的授权链证明材料
(6)投标人应出具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纪的书面声明;
(7)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被授权代表人近三个月社保证明(开标当月不计入);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直接参加投标只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证明书(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
(8)投标人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页面跳转至“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shixin/)、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s://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供应商;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投标人应提供非联合体投标声明;
(10)提供具有履行本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
(11)投标保证金缴纳(投标保证金须为基本户转出)或财政部门指定的担保公司保函形式;
合同包3(商洛市中医医院医疗设备更新项目(第一批)包3)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投标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并出具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国家规定的相关证明,自然人参与的提供其身份证明;
(2)投标人提供2025年1月至今已缴纳的任意3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单据或证明上应有社保机构或代收机构的公章。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
(3)投标人提供2025年1月至今已缴纳的任意3个月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依法免税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 明材料;
(4)投标人提供本单位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2024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或在开标日期前6个月内其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并提供基本户证明材料;
(5)投标人为生产厂家须提供有效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生产备案凭证)与医疗器 械经营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与医疗器械注册证。 投标人为代理商或经销商的须提供有效的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且同时须提供投标产品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生产备案凭证)与医疗器械注册证。 若投标产品是进口产品的,须提供完整的授权链证明材料;
(6)投标人应出具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纪的书面声明;
(7)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被授权代表人近三个月社保证明(开标当月不计入);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直接参加投标只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证明书(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
(8)投标人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页面跳转至“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shixin/)、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s://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供应商;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投标人应提供非联合体投标声明;
(10)提供具有履行本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
(11)投标保证金缴纳(投标保证金须为基本户转出)或财政部门指定的担保公司保函形式;
合同包4(商洛市中医医院医疗设备更新项目(第一批)包4)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投标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并出具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国家规定的相关证明,自然人参与的提供其身份证明;
(2)投标人提供2025年1月至今已缴纳的任意3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单据或证明上应有社保机构或代收机构的公章。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
(3)投标人提供2025年1月至今已缴纳的任意3个月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依法免税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4)投标人提供本单位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2024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或在开标日期前6个月内其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并提供基本户证明材料;
(5)投标人为生产厂家须提供有效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生产备案凭证)与医疗器 械经营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与医疗器械注册证。 投标人为代理商或经销商的须提供有效的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且同时须提供投标产品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生产备案凭证)与医疗器械注册证。 若投标产品是进口产品的,须提供完整的授权链证明材料
(6)投标人应出具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纪的书面声明;
(7)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被授权代表人近三个月社保证明(开标当月不计入);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直接参加投标只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证明书(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
(8)投标人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页面跳转至“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shixin/)、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s://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供应商;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投标人应提供非联合体投标声明;
(10)提供具有履行本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
(11)投标保证金缴纳(投标保证金须为基本户转出)或财政部门指定的担保公司保函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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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邮 箱:zhangsheng@zgdlyzc.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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