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350211]XHW[GK]2025001-2
二、项目名称:集美区夜景照明设施及农村路灯设施公众责任险(三次)
三、采购结果
采购包1:
| 供应商名称 | 供应商地址 | 中标(成交)金额 | 评审总得分 |
|---|---|---|---|
| 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分公司 | 厦门市湖滨西路9号大西洋中心25-27层,8B单元 | 3,825,000.00元 | 96.49 |
四、主要标的信息
采购包1(集美区夜景照明设施及农村路灯设施公众责任险(三次)):
服务类(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分公司)
| 品目号 | 品目编号及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报价明细内容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单位 | 服务标准 | 金额(元) |
|---|---|---|---|---|---|---|---|---|---|
| 1-1 | 其他商业保险服务 | 集美区夜景照明设施及农村路灯设施公众责任险 | 集美区夜景照明设施及农村路灯设施公众责任险(三次) | 厦门市集美区行政区域范围内 | 响应招标文件招标内容及要求 | 三年,服务起止时间以合同签订为准。 | 年 | 响应招标文件招标内容及要求 | 3,825,000.00 |
五、评审专家名单:
| 采购人代表: | 郑珺 |
| 评审专家: | 黄明 、 吕银花 、 洪彤华 、 龚剑平 |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①收费标准(以单个采购包中标金额为基数)具体为:按照以下收费标准的88%进行计取,收费标准具体为:基数≤100万元部分,按1.5%计取;100万元<基数≤500万元部分,按0.8%计取,分段累进计算。②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时,应以转帐支票、汇票、现金等付款方式向招标代理机构一次性付清招标代理服务费。③服务费缴交账户信息开户行:厦门工行海天支行,开户名:厦门兴海湾工程管理股份有限公司,账号:4100024909022101167。④符合中小企业政策规定且资料提供完整的企业,中标后可享受服务费下浮10%的优惠。⑤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最终无法承接项目的,代理服务费不予退还。
代理服务费收费金额:
合同包1集美区夜景照明设施及农村路灯设施公众责任险(三次):3.76万元
收取对象:中标(成交)供应商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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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邮 箱:zhangsheng@zgdlyzc.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