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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高速]齐鲁高速(山东)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混塔管片数字化管理系统采购项目直接采购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齐鲁高速(山东)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混塔管片数字化管理系统

2.项目类别:履约服务类

3.采购方:齐鲁高速(山东)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4.采购预算:500.7万元。

5.项目概况:本项目旨在保障公司济宁、平阴、潍坊三大基地风电混塔管片业务全流程合规高效管控,通过采购混塔管片数字化管理系统及配套服务,实现数字化管理全流程闭环管控。项目依托现有基础信息化架构,进一步整合系统资源、新增关键功能模块,满足业务数字化升级需求,确保2026年3月1日前完成全平台上线。

6、采购内容:本次采购共划分为1个包件,本次履约采购主要内容为齐鲁高速(山东)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三大基地混塔管片数字化管理系统及配套服务,含现有系统整合服务(将自动生产控制系统、ERP 信息化管理系统等与风电混塔管片信息化管理系统串联实现数据互通)、核心产品采购(搅拌站生产自动化控制系统、ERP 信息化管理系统等)、新增功能模块(管片运输 GPS 实时监控模块、原材结算模块等)及后期扩展服务(新增厂站模块、系统升级优化等)。

7、直接委托采购理由:

本项目为现有信息化业务的延续性升级项目,山东集思伟业智能科技有限公司为现有三大基地基础信息化架构的核心技术提供方,独家持有系统源代码、接口协议等关键技术资源,且双方共有项目相关知识产权。该供应商运营的数字化管理系统在技术适配、数据互通、业务衔接等方面与现有架构形成不可分割的配套关系,具备不可替代性。更换供应商需承担高额数据迁移、系统重构成本,且可能导致业务中断,无法满足 2026 年 3 月 1 日前全平台上线的刚性要求。依据《齐鲁高速(山东)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招标采购管理办法》第二十九条第(二)款第 1 项 “因使用不可替代的专利、专有技术、专属权或其他特殊要求等,只有唯一供应商的” 规定,本项目符合单一来源采购适用情形,可经谈判后直接采购。

二、供应商资质条件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2)具有核心产品自主知识产权(提供专利证书、软件著作权证书等证明文件);

(3)具备同类信息化系统开发及服务业绩,拥有完善的售后服务体系(可提供 7×24 小时技术支持,同城故障响应时间≤2 小时、现场处理时间≤8 小时);

(4)掌握现有系统核心技术、接口协议及数据映射规则,具备系统整合及升级优化能力。

三、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山东集思伟业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四、公告时间

2026年2月4日-2026年2月6日。

五、联系方式

1、采购人:齐鲁高速(山东)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2、地址:济南市历城区旅游路智能交通产业园

3、联系人:邱经理

4、电话:186601925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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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邮 箱:zhangsheng@zgdlyzc.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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