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度市级实体公物仓及闲置房产管理与看护物业服务更正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JH25-210100-12647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2026年度市级实体公物仓及闲置房产管理与看护物业服务
首次公告日期:2025年12月15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结果公告
更正内容: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2026年度市级实体公物仓及闲置房产管理与看护物业服务
供应商名称:沈阳黎明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辽宁省沈阳市大东区沈阳市大东区滂江街81号
中标(成交)金额:550,608.00(元)
包组名称:2026年度市级实体公物仓及闲置房产管理与看护物业服务
供应商名称:沈阳黎明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辽宁省沈阳市大东区沈阳市大东区滂江街81号
中标(成交)金额:550,608.00(元)
评审总得分:94.2(分)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2026年度市级实体公物仓及闲置房产管理与看护物业服务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免费,向采购人收取代理服务费金额0.00(元)
包组名称:2026年度市级实体公物仓及闲置房产管理与看护物业服务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免费,向采购人收取代理服务费金额0.00(元)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2026年度市级实体公物仓及闲置房产管理与看护物业服务
包组名称:2026年度市级实体公物仓及闲置房产管理与看护物业服务
服务类
名称:2026 年度市级实体公物仓及闲置房产管理与看护物业服务(C21040000物业管理服务)
服务范围:我公司完全满足服务范围的全部内容:沈阳市市级公物仓门窗、地面、办公室、值班室、食品操作间、卫生间、车位、车行人行口、监控系统、供暖系统、给排水系统、照明系统、供配电系统等其他本项目全部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我公司完全满足服务要求的全部内容。
【沈阳市市级公物仓】
物业管理服务包括基本服务、建筑结构管理要求、公共设施设备维护服务、保洁服务、秩序维护服务、消防管理要求、档案、资料管理要求、财务物资管理要求。
【沈阳市闲置房产看护】
物业管理服务包括基本服务等全部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履约期限:合同签订期1年(365 日)。
服务标准:我公司完全满足本项目服务标准的全部内容:建筑系指庭院围墙内的所有建筑物、构筑物。具体包括:屋面、仓库、走廊通道、门厅、办公等以及附属建筑物和构筑物(包括但不限于广场、道路、停车场、室外上下水及消防管道等部位)(1)供电系统:变压器、高、低压配电、二次配电、墙壁配电其它各要素设备配电、不间断电源等设备及所有线路,高压线路自高压入户至用户端。
(2)给排水系统:饮用水水质监测、设备维护及管理:排水系统卫生洁具等维护管理。
(3)照明系统:照明设备、电路、应急照明设备的管理、维护。
(4)供暖系统:供暖设备、管路
(5)避雷设施:建筑物避雷设施常规检查和使用管理,配合专业机构开展检修、保养。“
(6)其它维修及管理:办公家具、门、窗、电器设备等维修管理电梯使用管理。
(7)节能降耗工作。
(8)设备维修物资物料、工具及设备的管理。
(9)委托维护管理的其它设备。
(1)入仓:对入仓家具设备进行验收、登记、维修、清洁、摆放及粘贴标签。
(2)出仓:对出仓家具设备进行检查、调试、登记、搬运。
(3)在仓:对在仓家具设备进行定期清洁、检修、维护、摆放等全部服务标准内容。
名称:2026 年度市级实体公物仓及闲置房产管理与看护物业服务(C21040000物业管理服务)
服务范围:我公司完全满足服务范围的全部内容:沈阳市市级公物仓门窗、地面、办公室、值班室、食品操作间、卫生间、车位、车行人行口、监控系统、供暖系统、给排水系统、照明系统、供配电系统等其他本项目全部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我公司完全满足服务要求的全部内容。
【沈阳市市级公物仓】
物业管理服务包括基本服务、建筑结构管理要求、公共设施设备维护服务、保洁服务、秩序维护服务、消防管理要求、档案、资料管理要求、财务物资管理要求。
【沈阳市闲置房产看护】
物业管理服务包括基本服务等全部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履约期限:合同签订期1年(365 日)。
服务标准:我公司完全满足本项目服务标准的全部内容:建筑系指庭院围墙内的所有建筑物、构筑物。具体包括:屋面、仓库、走廊通道、门厅、办公等以及附属建筑物和构筑物(包括但不限于广场、道路、停车场、室外上下水及消防管道等部位)(1)供电系统:变压器、高、低压配电、二次配电、墙壁配电其它各要素设备配电、不间断电源等设备及所有线路,高压线路自高压入户至用户端。
(2)给排水系统:饮用水水质监测、设备维护及管理:排水系统卫生洁具等维护管理。
(3)照明系统:照明设备、电路、应急照明设备的管理、维护。
(4)供暖系统:供暖设备、管路
(5)避雷设施:建筑物避雷设施常规检查和使用管理,配合专业机构开展检修、保养。“
(6)其它维修及管理:办公家具、门、窗、电器设备等维修管理电梯使用管理。
(7)节能降耗工作。
(8)设备维修物资物料、工具及设备的管理。
(9)委托维护管理的其它设备。
(1)入仓:对入仓家具设备进行验收、登记、维修、清洁、摆放及粘贴标签。
(2)出仓:对出仓家具设备进行检查、调试、登记、搬运。
(3)在仓:对在仓家具设备进行定期清洁、检修、维护、摆放等全部服务标准内容。
更正日期:2026年2月11日 14时28分
三、其他补充事宜
无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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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邮 箱:zhangsheng@zgdlyzc.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