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N5101892026000007
二、项目名称:地籍数据库建设和地籍图编制服务项目
三、采购结果
采购包1:
| 供应商名称 | 供应商地址 | 中标(成交)金额 | 评审总得分 |
|---|---|---|---|
| 成都市自然资源调查利用研究院 | 成都市青羊区家园路3号 | 2,340,000.00元 | 98.19 |
四、主要标的信息
合同包1(地籍数据库建设和地籍图编制服务):
服务类(成都市自然资源调查利用研究院)
| 品目编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服务标准 |
|---|---|---|---|---|---|---|
| C19040000 | C19040000 测绘服务 | 地籍数据库建设和地籍图编制服务 |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全部任务完成且验收完毕。 |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贺能、刘显华、林曦、谢钢、李林(采购人代表)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招标代理费用按照原国家计委《关于印发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计价格〔2002〕1980号)和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文件规定的招标收费标准计算,扣除专家劳务报酬后作为最终代理费,由采购代理机构向中标、成交供应商收取。由中标人(成交供应商)在领取中标(成交)通知书前向代理机构支付。项目采购过程中发生的下列相关费用包含在采购代理服务费中: 1. 公告(采购信息)发布费用; 2. 编制采购文件、评标(评审)报告、组织投标人(响应供应商)踏勘察现场并答疑,组织开标、评标、定标(或其他评审、确定结果)活动,协调合同签订等的费用; 3. 采购会务、资料、食宿、交通等费用; 4. 涉及开标、评标(评审)场地的相关费用; 5. 重新组织采购活动、评审的费用及采购失败后组织比选等的费用。但因甲方的过错引起重新采购、评审的费用由甲方承担;因评审委员会成员、投标人(响应供应商)等的违法行为引起的重新采购、评审的费用由乙方垫付后,由其依法向责任单位和个人追偿)。 各项目的专家劳务报酬按照《四川省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劳务报酬标准》(川财规〔2023〕6号)执行。
代理服务费金额:
合同包1: 2.252万元。收取对象:中标(成交)供应商。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1、采购计划备案编号:51018925210200011033
2、品目编码:C19040000,品目名称:测绘服务
3、监督管理部门:成都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财政国资局,联系电话:028-82829642,联系地址:成都高新区天府大道北段18号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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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邮 箱:zhangsheng@zgdlyzc.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