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河油田公司2026年重新完井作业框架协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第2026010105GS0386号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已按要求履行了相关报批及备案等手续,资金已落实100%自筹资金。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拟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辽河油田2026年重新完井作业施工,预计重新完井工作量400口,总金额约34000万元,需求队伍35支。工作量为预估,存在调整可能,以实际发生工作量为准。资金来源:各油气生产单位资金计划。项目采购估算额:34000万元(不含税)。
2.2招标范围:设备搬安、井筒处理(冲砂、通井、修套、打捞、刮管、试压、注灰、打塞等)、套管开窗、裸眼钻进、定向、钻井液、下套管、固井、完井试压等工作内容,确保井筒质量合格;负责根据工程设计制定现场施工方案,提供施工所需人员、设备及除甲供料以外的施工作业所需的仪器、材料、工具等;负责现场指挥、技术指导、设备操作及施工过程中事故复杂的处理;负责井筒处理过程中洗井液(压井液)及废液的拉运;配合裸眼钻进过程中泥浆不落地作业及测井等第三方作业;负责生产、生活废弃物的收集、转运、合规处理等;负责施工完成后的地面平整恢复;按照油田公司相关要求,完成数据统计和上报。
工作服务责任界面
| 序号 |
项目名称 |
项目特征 |
甲方负责 |
乙方负责 |
| 1 |
施工前准备 |
征地、井场平整、道路平整、地质和工程设计、地方协调、拆抽、起抽油管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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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业搬迁 |
作业设备设施、修井工具、值班房等从已完井井场搬迁至待作业井场及安装摆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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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农关系处理 |
因中标人自身原因引起的地方关系协调问题,应在征得招标人同意后,由中标人自行解决并承担相应费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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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用电 |
值班房等设备设施接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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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用水 |
提供洗井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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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洗井液(压井液)、修井液拉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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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生产、生活用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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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废液处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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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洁作业 |
井场清洁作业技术服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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废弃物 |
施工产生的生活垃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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井筒施工 |
施工设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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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捞矛、磨鞋等修井工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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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冲砂、通井、修套、打捞、刮管、试压、挤封堵油层、打塞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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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9 |
套管开窗 |
座封导斜器、开窗、修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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裸眼施工 |
钻井液(含储层保护材料)、定向、钻头、钻具、下套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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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套管运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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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套管(筛管)、固井附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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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泥浆不落地、测井、录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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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1 |
施工完井 |
固井、试压、替清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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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采油井口、井场恢复原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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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招标人需提供的服务及责任:
2.2.1提供地质设计和工程设计;
2.2.2负责为中标人提供施工作业井场及道路,施工期间的外协工作原则上由招标人负责,必要时可经招标人与中标人协商一致后,由中标人协助办理,相关费用由招标人承担(但因中标人自身原因引起的地方关系协调问题,应在征得招标人同意后,由中标人自行解决并承担相应费用);
2.2.3负责提供套管(筛管)、套管短节、尾管悬挂器、浮鞋浮箍、套管扶正器;
2.2.4委派工程监督对工程质量实行住井监督;
2.2.5负责泥浆不落地无害化处理;
2.2.6负责提供测井、录井技术服务;
2.2.7负责提供重新完井所需的井场清洁技术服务;负责提供井筒处理时所需的热污水并负责废液集中处理。
标段(标包)划分: 无。
2.3招标结果有效期:自中标通知书下发之日起至2026年12月31日或至招标额度使用完成之日(以先到者为准)。
2.4项目工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7年03月31日。具体项目工期以执行合同为准,执行合同的签订日期不得晚于2026年12月31日。
2.5实施地点:辽河油区所属二级单位油区范围内,具体为:辽宁省盘锦市、鞍山市、锦州市、辽阳市、沈阳市、营口市,内蒙古自治区通辽市、赤峰市。
2.6主要技术要求或技术方案:详见《附件一:技术要求》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基本要求
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法人企业分支机构等不具备法人资格的投标人参与投标时,应提供对应法人企业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方可参与投标)。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扫描件或其他证明设立登记的许可文件。
3.2资质要求
3.2.1资质要求:投标人具有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颁发的有效的企业资质,投标人拟投入本项目的队伍具有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颁发的有效的大修队伍资质。提供企业和队伍资质证书扫描件(或批复文件),原件备查。
若中石油外部队伍资质施工范围不包含辽河油田的,投标人应承诺中标后、合同签订前完成施工范围变更(提供承诺书)。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大修服务商资源库建成后,按照集团公司相关要求执行。(投标人出具承诺函,执行《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油气田工程技术服务资源库管理办法》)
3.2.2安全生产许可证要求:许可范围包含钻井或井下作业技术服务。(投标人须提供证书扫描件,投标单位所属地方政府针对石油天然气技术服务企业不再实施安全许可的,提供当地政府关于不再实施安全许可的通知扫描件,即:安全生产许可不做要求。提供安全生产许可证等相关资料。
3.3关键岗位人员和队伍要求
3.3.1关键岗位人员要求
投标人对本次投标工程应设置专门的项目部进行管理。项目部成员至少由项目经理、项目副经理2人组成。其中项目经理应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文凭或具有石油工程类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具有5年以上钻井或修井行业管理经验。
提供相应的学历证或职称证、工作履历证明材料和社保部门出具的以投标人名义缴纳的社会保险缴费明细证明扫描件,加盖社会保障部门业务专用章(缴纳期限为投标截止日前连续3个月的缴费证明)。
3.3.2队伍要求
3.3.2.1队伍数量要求:投标人在本项目中至少投入3支队伍(XJ450型及以上),其中应至少含1部XJ550及以上型号修井机。投标人必须明确所投标大修队伍资质编号及每支队伍的人员、设备明细,且独立配备(即不同队伍之间不能共用),并满足以下人员设备要求。
3.3.2.2队伍人员要求:
投标人拟投入的队伍需满足全天连续生产要求,至少配备队长1人、技术员2人、司钻3人、井架工3人、井口工6人,其中队伍配备的队长和技术员(至少一名)应为投标人自有员工。配备二层台管柱自动摆放系统的可不配井架工,配备井口管柱自动化处理系统的可减少3名井口工,其他岗位人员根据生产需要和岗位需求自行配备。
投标人分队伍按岗位列出人员明细表,队长、技术员、司钻、井架工、坐岗工5个岗位应具有有效的钻井井控培训合格证(或提供中标后入场施工前取得钻井井控培训合格证的承诺书),司钻应具有有效的司钻证。队长和技术员(至少一名)还需提供劳动合同扫描件、投标人购买的社保缴纳证明扫描件(以递交申请文件截止时间上一个月计算起连续不少于3个月)。
3.4设备要求:
大修队伍设备设施配套满足附件7《大修队伍设备设施配套标准》要求。(提供大修队伍设备设施配套表)
3.4.1最大静载荷:XJ450型≥110t、XJ550型≥135t、XJ650型≥158t、XJ750型≥180t,投标人提供的设备的承载能力不低于上述选型要求。
提供材料:井架出厂年限4年内的,提供井架铭牌照片(清晰)、井架出厂合格证扫描件;出厂年限达4年以上,提供具有CNAS或CMA检验检测资质的检测机构出具的第三方检测(或评估)报告,且井架承载能力不低于设计承载能力的70%。
3.4.2机泵能力满足施工最大排量需求。XJ450型、XJ550型配套800HP及以上钻井泵1台,XJ650型、XJ750型配套1000HP及以上钻井泵1台。提供材料:泥浆泵设备铭牌和设备完整照片。
3.4.3固控设备满足钻井液净化需求。XJ450型、XJ550型至少配套振动筛、除泥(砂)器两级固控;XJ650型、XJ750型至少配套振动筛、除泥(砂)器、离心机三级固控。提供材料:提供固控设备铭牌和设备完整照片。
3.4.4 循环罐应具有完善的倒换流程,配套足量搅拌器。循环罐最大容积应不低于60 m3。
提供材料:提供设备铭牌和设备完整照片。若投标时未配备,投标人应承诺中标后签订合同前按照要求配备。
3.4.5 配置钻压、悬重、泵压等钻井参数仪。
提供材料:提供设备铭牌和设备完整照片;若投标时未配备,投标人应承诺中标后签订合同前按照要求配备。
3.4.6钻井液测试仪器,现场应配备密度计、秒表及漏斗粘度计、六速旋转粘度计、API滤失仪、HTHP滤失仪及配套氮气瓶(井温≥80℃的井)、pH试纸、膨润土含量测试仪及配套试剂与电加热炉、固相含量测定仪、含砂量测定仪。
提供材料:提供设备铭牌和设备完整照片;若投标时未配备,投标人应承诺中标后签订合同前按照要求配备。
3.5如果投标人为中石油外部队伍,则投标人队伍的主要负责人、分管安全生产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应持有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或辽河油田公司承包商关键岗位HSE培训合格证;如无有效的HSE培训合格证,应承诺及时参加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或辽河油田公司组织的外部承包商关键岗位HSE培训,并在入场施工前取得外部承包商关键岗位HSE培训合格证书。(见附件1)
3.6财务要求:投标人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企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或其他关、停、并、转状态;提供会计师事务所出具标准的2024年度无保留意见或相同意思表示的审计报告。(审计报告中应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和《现金流量表》),审计报告应清晰、真实、完整,审计报告不清晰或不能判断其真实性的、不完整的、出具有保留意见或部分保留意见的、在审计报告中披露公司存在经营管理方面问题的,审核不予通过。其他组织如分支机构、新成立的公司(2025年1月1日以后成立)等服务商若不能提供本单位的财务审计报告,须提供盖公章的2024年度财务报表或近三月开具的银行资信证明等有效证明文件。事业单位提供盖公章的2024年度财务报表或近三月开具的银行资信证明等有效证明文件。
3.7业绩要求:投标人需提供自2023年1月1日至开标截止日前30日,至少1项重新完井或侧钻井施工能力业绩。
投标人需提供业绩合同关键页扫描件和结算发票在全国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查验截图及与业绩井号相符的验收报告。
3.8信誉要求
3.8.1 ①投标人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提供截图,如无截图或提供的截图无法判断其是否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以评标现场网络查询为准)。②未被“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提供截图,如无截图或提供的截图无法判断其是否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以评标现场网络查询为准)。③投标人、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提供承诺)。④开标当日未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评委核实)。
3.8.2自2023年1月1日-至本项目投标截止日期止未发生重大质量、安全和环保事故(投标人出具承诺函)。
3.8.3被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和辽河油田分公司纳入“黑名单”的潜在投标人,其投标将会被否决。(集团公司三商黑名单查询网址:http://bid.energyahead.cnpc/,油田公司承包(服务)商黑名单见辽河油田公司内部市场交易平台(查询网址:http://59.47.54.65:9090/cggl/entryConLogin.action),招标专业机构现场查询为准。
3.8.4投标人应签署《合规承诺书》。(见附件2)
3.9联合体要求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10其他要求
投标人企业名称中包含“辽河油田”字样的需在可使用“辽河油田”名称的企业目录(白名单)中方可参与投标,未在白名单中包含“辽河油田”字样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否决。(见招标公告附件)
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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