谈判采购公告
本项目已经采购人批准采购,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征集供应商参加本次项目的竞争性谈判采购。具体内容如下:
1.采购范围及要求
1.1项目概况:
为保证白庄煤矿公务车辆的安全行驶,需对所属公务车辆进行维修保养。
1.2采购范围:
详见第四章技术规范及相关要求
1.3实施地点:
与公司签订合同的维修单位所属维修点。
1.4质量/服务标准:
(1)质量标准为:车辆维修保养使用正规厂家生产的品牌产品,装配的零件、部件、总成和附件等符合车辆原设计的装配技术要求;钣金、喷漆颜色均匀、光亮、漆层无裂纹、脱落、起泡、流痕和皱纹现象;门窗启闭灵活,关闭严密;仪表、灯光、信号正常工作;发动机在各种转速下运转正常、无异响;传动机构工作正常、无异响;转向机构操纵轻便,行驶中无跑偏现象;各润滑部分符合要求;制动性能可靠;各部件运行温度正常,无漏油、漏电、漏气现象。
(2)质保期要求:车辆常规保养后30天或2000公里。
1.5计划工期/服务期限: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65日历天。
1.6最高限价:
最高限价:15万元(拾伍万圆整,含税)。
1.7结算付款方式:
付款方式:电汇、银行承兑、其他
结算方式:固定单价,根据实际发生维修项目和数量,据实结算。提供符合财务制度要求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当月或跨月结算付款。
谈判采购文件中提到的品牌或型号仅供参考,为更加直观的说明相应产品的技术标准和要求,供应商应当选择高于或相当于所列品牌或型号的技术标准的产品。
2.供应商资格要求
2.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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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邮 箱:zhangsheng@zgdlyzc.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