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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滨区2025年度国土变更调查及森林草原湿地荒漠调查监测工作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ZCTC-AK-2026005

项目名称:汉滨区2025年度国土变更调查及森林草原湿地荒漠调查监测工作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800,000.0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汉滨区2025年度国土变更调查及森林草原湿地荒漠调查监测工作项目(一标段)):

合同包预算金额:790,000.00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790,000.00元

品目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数量(单位)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品目预算(元)
1-1 其他专业技术服务 汉滨区2025年度国土变更调查及森林草原湿地荒漠调查监测工作项目 1(项) 详见采购文件 790,000.00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历天

合同包2(汉滨区2025年度国土变更调查及森林草原湿地荒漠调查监测工作项目(二标段)):

合同包预算金额:1,010,000.00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1,010,000.00元

品目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数量(单位)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品目预算(元)
2-1 其他专业技术服务 汉滨区2025年度国土变更调查及森林草原湿地荒漠调查监测工作项目 1(项) 详见采购文件 1,010,000.00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历天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汉滨区2025年度国土变更调查及森林草原湿地荒漠调查监测工作项目(一标段))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合同包2(汉滨区2025年度国土变更调查及森林草原湿地荒漠调查监测工作项目(二标段))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汉滨区2025年度国土变更调查及森林草原湿地荒漠调查监测工作项目(一标段))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并出具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国家规定的相关证明,自然人参与的提供其身份证明; 
(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投标只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3)供应商须具备测绘主管部门颁发的测绘乙级及以上资质;
(4)财务状况报告:提供经审计的2024年度的财务报告(成立时间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或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六个月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其他组织和自然人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财务报表;根据《财政部关于注册会计师行业统一监管平台上线运行的通知》财办〔2022〕32号文件要求,审计报告须有清晰可扫描查询的二维码,若审计报告未赋码视为无效。
(5)税收缴纳证明:提供提交磋商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一年内任意一个月企业已缴纳的完税凭据;其他组织和自然人提供缴纳税收的凭据;依法免税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 
(6)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提供提交磋商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一年内任意一个月已缴纳的社会保障资金的凭据(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
(7)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 
(8)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声明;
(9)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投标企业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供应商根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7)、《国家统计局关于印发〈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2017)〉的通知》国统字〔2017〕213号、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文件自行划分,若声明与实际不符须承担相应责任。 

合同包2(汉滨区2025年度国土变更调查及森林草原湿地荒漠调查监测工作项目(二标段))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并出具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国家规定的相关证明,自然人参与的提供其身份证明; 
(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投标只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3)供应商须具备测绘主管部门颁发的测绘乙级及以上资质;
(4)财务状况报告:提供经审计的2024年度的财务报告(成立时间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或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六个月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其他组织和自然人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财务报表;根据《财政部关于注册会计师行业统一监管平台上线运行的通知》财办〔2022〕32号文件要求,审计报告须有清晰可扫描查询的二维码,若审计报告未赋码视为无效。
(5)税收缴纳证明:提供提交磋商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一年内任意一个月企业已缴纳的完税凭据;其他组织和自然人提供缴纳税收的凭据;依法免税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 
(6)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提供提交磋商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一年内任意一个月已缴纳的社会保障资金的凭据(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
(7)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 
(8)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声明;
(9)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投标企业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供应商根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7)、《国家统计局关于印发〈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2017)〉的通知》国统字〔2017〕213号、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文件自行划分,若声明与实际不符须承担相应责任。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 2026年02月25日 至 2026年03月02日 ,每天上午 08:00:00 至 12:00:00 ,下午 12:00:00 至 18:00:00 (北京时间)

途径:全国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平台 (陕西省.安康市)

方式:在线获取

售价: 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 2026年03月09日 14时00分00秒 (北京时间)

地点:全国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平台 (陕西省。安康市);电子文件上传递交;

五、开启

时间: 2026年03月09日 14时00分00秒 (北京时间)

地点:全国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平台(陕西省。安康市)本项目采用电子化投标及远程不见面开标,“不见面开标大厅”登录网址:http://219.145.206.209/BidOpeningHall/bidopeninghallaction/hall/login(陕西省。安康市)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注:1、领取须知:使用捆绑省交易平台的CA锁登录电子交易平台,通过政府采购系统企业端进入,点击我要投标,完善相关投标信息。2、未完成网上投标成功的或未在网站上下载招标文件的,无法完成后续流程。3、供应商须在开标前完成陕西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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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邮 箱:zhangsheng@zgdlyzc.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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