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采购条件
拜城县峰峰煤焦化有限公司察尔齐煤矿聘请第三方服务机构开展验收服务已具备采购条件,经拜城县峰峰煤焦化有限公司批准,建设资金来自 企业自筹 ,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现对该服务项目进行竞争谈判采购,公开邀请合格供应商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
2.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2.1采购范围:新疆拜城矿区八号井田(察尔齐煤矿)90万吨/年改扩建项目即将进入矿井验收阶段,根据煤矿建设项目验收规范和验收程序进行矿井验收。为顺利完成察尔齐项目验收工作,申请由第三方服务机构对察尔齐项目开展验收服务工作,具体工作内容详见第五章委托人要求。
此项目分为7个标段,分别为1标段:安全设施验收;2标段:职业病防护设施验收;3标段:环境保护设施验收;4标段:消防验收;5标段:智能化建设验收;6标段:安全生产标准化二级达标;7标段:竣工验收。
2.2服务地点:新疆拜城矿区八号井田(察尔齐煤矿);
2.3服务期限:
1标段:2025年9月30日前完成全部验收工作,并配合甲方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
2、3、4、5、6标段:合同签订后45日历天完成全部验收工作。
7标段:2025年11月30日前完成全部验收工作。
2.4服务质量:取得各标段相应竣工验收批复或相关备案文件;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 本次采购要求供应商须具备
A、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具有独立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
B、具有安全生产检测检验机构资质证书;
C、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有二级及以上安全评价师资质;
D、信誉要求:(1)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s://www.gsxt.gov.cn/)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2)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3)未被“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https://zxgk.court.gov.cn/shixi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
3.2 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4.采购文件的获取
4.1获取时间
从 2025 年 5 月9日9:00时至 2025 年 5 月14日17:00时止(北京时间,下同)。
4.2获取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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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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