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能西安热工院2025-2027年度阎良基地实验室公用系统运维服务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HNZB2024-12-1-126)
项目所在地区:陕西省,西安市
1. 招标条件
本华能西安热工院2025-2027年度阎良基地实验室公用系统运维服务招标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招标人为西安热工研究院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 陕西省,西安市
2.3 标段划分: 华能西安热工院2025-2027年度阎良基地实验室公用系统运维服务招标标段包1
2.4 服务地点: 陕西省西安市阎良区长空路1599号
2.6 招标范围:西安热工院阎良基地实验室公用系统,范围包含但不限于科研楼5层、电站化学水处理实验楼、锅炉环保实验楼实验室、金属材料实验楼和新能源实验楼、1#-4#厂房,设备清单及工作要求详见采购人需求。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3.1.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3.1.2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没有处于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
(2)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间内;
(3)在信用中国网站近三年没有串通投标或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处罚记录,没有经有关部门认定的因其服务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4)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
(5)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2 专用资格条件
(1)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2)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3.2.2业绩要求:2019年1月1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今,投标人至少具有1项实验室运维业绩或1项实验室建设项目业绩,需附合同业绩复印件(合同至少包括反映上述合同内容页以及签字盖章页)业绩证明材料,并同时附业绩的结算发票或阶段性发票(事业单位可提供拨款凭证),否则该业绩按无效业绩处理。
3.2.3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4年12月12日09时00分起至2025年01月13日09时00分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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