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女子监狱2025年度罪犯配餐中心大宗物资(鲜猪肉、冷冻鸡、鱼肉、干调)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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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项目编号:豫财招标采购-2025-546 | |||||||||||||||||||||
2、项目名称:河南省女子监狱2025年度罪犯配餐中心大宗物资(鲜猪肉、冷冻鸡、鱼肉、干调)采购项目 | |||||||||||||||||||||
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 |||||||||||||||||||||
4、预算金额:4,800,000.00元 | |||||||||||||||||||||
最高限价:4800000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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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 |||||||||||||||||||||
5.1采购内容:2025年度罪犯配餐中心大宗物资(鲜猪肉、冷冻鸡、鱼肉、干调)采购项目配送服务;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5.2服务周期:原则上一年。 5.3交货地点:河南省女子监狱。 5.4质量要求:符合国家质量合格标准并达到采购人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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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合同履行期限:原则上一年 | |||||||||||||||||||||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 |||||||||||||||||||||
8、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 |||||||||||||||||||||
9、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否 | |||||||||||||||||||||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 |||||||||||||||||||||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 |||||||||||||||||||||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 | |||||||||||||||||||||
无 | |||||||||||||||||||||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 |||||||||||||||||||||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 (6)供应商为生产企业时,须具有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或食品生产许可证;供应商为经销商时,须具有国家相关部门批准的食品流通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 (7)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规定,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供应商信用记录,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将被拒绝参与本项目采购活动(查询时间:递交投标截止时间止至资格审查工作结束前)。在规定的查询时间之后,网站信息发生的任何变更均不再作为评审依据。供应商自行提供的与网站信息不一致的其他证明材料亦不作为资格审查的依据。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将同采购文件等资料一同归档保存。 (8)供应商应保证并承诺所提供的产品必须是安全合格产品,在以往经营过程中无因产品问题而发生的食物中毒、恶性事件、生产事故、重大投诉等一切安全事故发生或由供应商承担经济赔偿责任及其它法律责任(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 (9)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查询打印的相关材料(需包含公司基础信息、股东及出资信息)】; 备注:一个供应商可对上述三个标段进行投标,最多中两个标段;如果供应商是两个标段及以上的第一中标候选人,则按照标段顺序确定第一中标候选人,其他标段则按照顺序递补确定中标候选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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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 登录 或 注册 ,联系工作人员办理会员入网事宜,成为正式会员后方可获取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及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邮 箱:zhangsheng@zgdlyzc.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