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GZSWMZ25HG05002
二、项目名称:平远县同步课堂建设项目
三、采购结果
合同包1(平远县同步课堂建设项目):
供应商名称 | 供应商地址 | 中标(成交)金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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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梅州分公司 | 广东梅州彬芳大道南电信枢纽楼 | 2,285,588.00元 |
四、主要标的信息
合同包1(平远县同步课堂建设项目):
货物类(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梅州分公司)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品牌 | 规格型号 | 数量(单位) | 单价(元) | 总价(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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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其他信息化设备 | 高清录播主机A | AVA | AE-E3N | 18.0000(台) | 14,880.0000 | 267,840.0000 |
1-2 | 其他信息化设备 | 平远县同步课堂建设项目 | 见《平远县同步课堂建设项目清单》 | 见《平远县同步课堂建设项目清单》 | 1.0000(项) | 2,017,748.0000 | 2,017,748.0000 |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蔡鹤军、郑宁源、林树樊、温世杞、余洪展(采购人代表)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 |
采购机构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参照原国家计委颁布的(计价格[2002]1980号)货物类标准执行,收费金额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具体收费标准如下:中标金额100万元以下,费率1.5%;100-500万元,费率1.1%;500-1000万元,费率0.8%;1000-5000万元,费率0.5%。(代理服务费不足5000元的按5000元收取) 注:(1)中标服务费以人民币支付。(2)中标服务费支付方式:一次性以电汇、支票或现金等形式支付。(3)中标服务费不在投标报价中单列。(4)如中标供应商放弃中标或因违法违规行为被取消中标资格的,代理服务费不予退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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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包号 | 合同包名称 | 代理服务费金额(万元) | 收取对象 |
1 | 平远县同步课堂建设项目 | 2.9142 | 中标(成交)供应商 |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合同包1(平远县同步课堂建设项目):
供应商 | 资格性审查 | 符合性审查 | 技术得分 | 商务得分 | 价格得分 | 综合得分 | 得分排名 | 推荐排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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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梅州分公司 | 通过 | 通过 | 46.40 | 20.00 | 23.63 | 90.03 | 1 | 1 |
广东方昇科技有限公司 | 通过 | 通过 | 14.40 | 6.00 | 24.82 | 45.22 | 2 | 2 |
深圳市星科源科技有限公司 | 通过 | 通过 | 11.60 | 0.00 | 30.00 | 41.60 | 3 | |
梅州市千禾科技有限公司 | 通过 | 通过 | 10.80 | 2.00 | 28.09 | 40.89 | 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