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11010125210200016890-XM001
项目名称:北京市东直门中学附属雍和宫小学2025年9月至2028年8月委托经营食堂
预算金额:706.848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标的名称
采购包预算金额
(万元)
数量
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
北京市东直门中学附属雍和宫小学2025年9月至2028年8月委托经营食堂
706.848
1项
提供学校食堂全面供餐服务,食堂食品原材料采购、储存、加工、制作、后期处理和餐厨用具的清洗消毒,负责每日 提供教职工早、午餐,学生午餐。
预算金额:706.848万元(此预算为三年餐费总金额)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一年一签,如餐饮服务调查满意度综合评定较高,学校可考虑续签合同,最多续签2次且所有合同累加服务期限不超过三年。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2.1 中小企业政策
□本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采购份额。
■本项目专门面向 ■中小 □小微企业 采购 。即:提供的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微企业承接。
□本项目预留部分采购项目预算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对于预留份额,提供的服务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服务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预留份额通过以下措施进行: / 。
2.2 其它落实政府采购政策的资格要求(如有):
(1)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
(2)落实《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3)落实《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规定;
(4)《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
(5)《关于中国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
(6)《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 号);
(7)《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 号);
(8)其他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本项目是否属于政府购买服务:
■否
□是,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使用事业编制且由财政拨款保障的群团组织,不得作为承接主体;
3.2其他特定资格要求:
3.2.1 投标人须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期内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提交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3.2.2 在中国政府采购、信用中国、中国裁判文书等网站和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未被列为严重违法失信的、信用记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
3.2.3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提供承诺,格式自拟。)
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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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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