询比采购公告
招标编号:POWERCHINA-0132-250256
一、采购条件
中国电建集团江西省水电工程局有限公司(采购人)以公开询比方式采购江西省吉安市万安县新桥矿区饰面用花岗岩矿项目设计、采购、施工(EPC)总承包项目所需的智慧矿山系统设备,计划使用自有资金及工程进度款用于本次采购后所签订合同的支付。
二、项目概况、采购范围
1.1基本概况:江西省万安县新桥矿区饰面用花岗岩矿项目位于万安县东南方向,属万安县弹前乡管辖。本项目距赣州市(赣县区、章贡区)公路运距约 60km,距 105 国道约18km,距万安县城约 42km,距遂川县城约 45km,距大广高速互通口约 20km,全乡道路平坦,交通较为便捷。
1.2项目岩石物理性能:体积密度平均2.6g/cm3,耐磨性平均29l/cm3,岩石磨蚀性:1520g/t,平均压缩强度(干燥)132.01mpa、水饱和为110.08Mpa。
1.3项目建设规模:矿山面积约 0.5673km2,矿石量 6448.4 万 m3(其中荒料量 1398.3 万 m3)。砂石加工系统生产规模按1500t/h、600万t/年设计,饰面花岗岩荒料年产49万m³。
2、采购范围数量
序号 |
货物名称 |
规格型号、主要技术参数及标准配置 |
单位 |
数量 |
备注 |
1 |
智慧矿山系统 |
详见技术规范书及供货范围清单 |
套 |
1 |
|
根据江西省万安县新桥矿区饰面用花岗岩矿项目智慧矿山实施建设需求及技术要求,完成江西省万安县新桥矿区饰面用花岗岩矿项目智慧矿山项目系统开发,包括需求调研、系统设计、系统开发、系统集成、培训、技术支持、售后服务等。
注明:
若因市场开发、投资计划、征地拆迁、设计变更等原因,致使工程量或供货品种、供货时间发生较大规模改变,采购量及采购品种相应调整,响应人应予以接受,并不得以此作为调价和索赔依据。本次报价要按照采购文件要求对采购标的物全部进行报价,总价含现场安装费用,且不允许对中标物资进行生产拆包、转包、违法分包。
3、交货时间:暂定供货时间约为2025年07月26日前,具体以需方项目部发出供货通知为准,卖方接到通知后及时按要求供货。(如因现场施工进度原因造成设备留置生产厂家,供应商不得以此作为索赔费用依据)
4、交货地点:江西省吉安市万安县夏造镇S221省道柏岩加油站距离(中电建江西省吉安市万安县新桥矿区花岗岩矿项目部4.8公里),具体交货地点以买方书面发货通知中明确的交货地点为准。
5、质量要求:卖方保证货物在发货前经过严格测试,质量、技术参数及性能均满足合同要求的最终新产品,产品质量、规格和技术要求符合该产品行业及卖方企业标准。
详见采购合同付款条款节点支付。
7、缺陷责任期:缺陷责任期为1年,自工程通过完工验收在验收鉴定书写明的日期起计算。在全部工程竣工验收前,已经买方提前验收的单位工程或进入施工期运行的工程,其缺陷责任期的起算日期相应提前至相应工程完工日。
1、必须是在中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必须具有国家要求的相关资质许可证,应具有有效期内的ISO9001质量管理、环境、职业健康体系认证证书。
2、供应商是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能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3、供应商近5年(2021-2025年)完成1项300万吨/年及以上砂石矿山设计或智慧化实施相关业绩,业绩证明材料需满足:合同扫描件及配套发票复印件或扫描件1份,业绩证明材料复印件或扫描件和发票复印件或扫描件必须清晰可辨。提供的合同扫描件及配套发票必须和供应商单位名称保持一致,如遇中途变更,需提供政府主管部门提供的书面变更资料证明;
4、供应商财务状况良好,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5、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及代理商。
6、供应商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禁止投标的情形。
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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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邮 箱:zhangsheng@zgdlyzc.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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