翠云片区C区纵一路(K0+279~K2+390.742)、横二路、二支路道路工程施工
水泥稳定级配碎石采购方案
本工程用水泥稳定级配碎石的集采准备工作已经准备到位,现申请集采。具体情况如下:
一、项目相关情况简介
1,项目情况:翠云片区C区纵一路(K0+279~K2+390.742)、横二路、二支路项目道路总长约5220m,桥梁长约95m,隧道长约336m,其中:
翠云片区C区纵一路:道路全长2390.742m,本次道路招标起点为K0+279~K2+390.742,标准路幅宽度为26m,双向四车道,道路等级为城市次干路,设计速度30km/h,全线设桥梁一座,全长95m,。
翠云片区C区横二路:道路全长1924.603m,标准路幅宽度为26m,双向四车道,道路等级为城市次干路,设计车速为30km/h,全线设一座336m长隧道。
翠云片区C区二支路:道路全长890.957m,标准路幅宽度为16m,双向两车道,道路等级为城市支路,设计车速为20km/h。
2,集采资金:
本次采购的水泥稳定级配碎石资金已到位,采购物资按月进行计量结算付款,无预付款。
3,项目生产进度
本次采购的水泥稳定级配碎石用于道路工程,根据现场施工情况提前向供应单位提报供货计划。
二、报价人入围资格条件
1,营业范围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招标物资生产或供应经验的生产厂家或代理商,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
三、推荐供方
序号 |
供应商名称 |
联系人 |
联系电话 |
是否满足 入围条件 |
1 |
重庆思腾源建材有限公司 |
蒋莉 |
17783851837 |
是 |
2 |
重庆益江俊商贸有限公司 |
陈雪霜 |
15683014866 |
是 |
3 |
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蓝驿建材经营部 |
唐得志 |
13883710793 |
是 |
四、合同标的物的报价
1,价格组成机制:
包括材料费、运输费、装车费、后勤人工费、税费、合理等与此有关的一切费用。
2,结算单价为固定价。供应期规定:每月21日至次月20日为一个供应期(结算周期)。
五、技术规格书
1、水泥稳定级配碎石须满足以下相关规定:
道路工程用水泥稳定级配碎石需满足设计及《公路路面基层施工技术细则》JTG/T F20-2015。
六、拟采用的采购方式
计划为翠云项目道路工程施工,其所需中水泥稳定级配碎石经工程部核算出水泥稳定级配碎石5.5%,14706.42m³;水泥稳定级配碎石4%,19138.34m³。
现我部申请采用招标采购的方式采购此批水泥稳定级配碎石,数量为水泥稳定级配碎石5.5%,14706.42m³,预估单价245元/m³;水泥稳定级配碎石4%,19138.34m³,预估单价240元/m,水泥稳定级配碎石预估总价为819.63万元。
七、评标方法及成交标准
(一)成立采购工作小组。采购小组由项目经理,项目副经理,项目总工,设备物资监管人,合约部,财务部等有关部门人员共五人及以上的单数组成。招标采购小组应当对采购项目的价格构成和评定成交的标准等事项作出规定。
(二)发出监督邀请。采购工作小组在根据拟招标采购物资设备情况向监督小组发出监督邀请,邀请全程参与监督。
(三)确定被招标采购的供应商名单。工作小组根据采购需求,从包含但不限于采购方案受邀供应商名单中,确定不少于三家符合相应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并向其发出招标采购函让其报价,从招标采购函发出之日起至供应商提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 1 个工作日。临时扩大的受邀单位,其资格由采购工作小组在开标前进行资格初步判定,以满足合规要求,符合要求后方可发出邀请,资格具体审查由评标小组在评标时进行并判定。
(四)招标采购。工作小组要求被招标采购的供应商一次报出不得更改的价格。
(五)确定拟成交供应商。采购人根据符合采购需求、质量和服务相等且报价最低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编写评审报告,并将结果提交流程审批。
八、合同关键条款的约定
第一条 总 则
因甲方施工实际需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有关规定,就中国铁建港航局集团有限公司翠云片区C区道路工程项目经理部关于水泥稳定级配碎石供应事宜,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达成一致,特签订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
1.1 下列文件应视为构成并作为阅读和理解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即:
1.1.1 本合同书、投标文件、国家工程建设设备物资采购相关法律、法规;
1.1.2 供应商最终的报价文件;
1.1.3 合同履行过程中双方的来往函件及其他文件;
1.2 上述文件互相补充,若有不明或不一致之处,以双方另行协商为准。
第二条 标的及合同价款
2.1 供货范围
本次材料采购供货范围如下表:
序号 |
物资名称 |
规格型号 |
单位 |
拟定采购数量 |
综合单价(元/m³) |
合价(元) |
备注 |
1 |
水泥稳定级配碎石 |
5.5% |
m³ |
14706.42 |
245 |
3603071.68 |
单价含税3%专票 |
2 |
水泥稳定级配碎石 |
4% |
m³ |
19138.34 |
240 |
4593202.49 |
单价含税3%专票 |
合计 |
8196274.17 |
说明:
1、以上材料各项指标必须满足施工技术规范及设计图纸要求。
2、综合单价为固定价,包含材料费、运输费、装车费、后勤人工费、税费、合理等与此有关的一切费用。该综合单价包括本合同明示和隐含的全部工作内容、责任、义务和风险费用。
3、需用总量为暂定量,结算时以实际用量为准。
第三条 质量标准
3.1材料的各项技术指标和质量标准应符合相应的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
3.2乙方供应的材料以甲乙双方商谈文件及满足设计及为准。以及《公路路面基层施工技术细则》JTG/T F20-2015)等。
第四条 交货运输与储存保管
4.1 交货期
收到甲方通知后 24 小时内,如乙方没能在指定的时间及地点将材料送到甲方施工现场,所造成的停工损失由乙方承担。
4.2 交货地点
乙方将材料送达重庆市两江新区翠云片区C区道路工程项目施工现场指定位置。
4.3 运输方式:乙方自行组织相应交通工具将材料运输到甲方施工现场指定的地点。
4.4 乙方应确保运输过程中不对周边环境造成污染,由此引起的纠纷、费用、责任等由乙方承担。
4.5 乙方的运输工具在进出现场过程中造成甲方及第三方的财产损失和人员伤亡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第五条 合同价格及付款方式
5.1 合同价格
本材料价格以人民币为货币单位计价、结算及支付。
合同中水泥稳定级配碎石单价为固定单价。合同结算数量以送达甲方现场验收合格的数量为准。合同价格包含物资材料成本单价、装卸费、运输费、利润、全额费用3%税率增值税专用发票的税金及乙方按照标准应缴纳的其他税费等其他一切费用。
5.2 计量方式
5.2.1 材料进场前由甲方材料员和试验员验收质量,甲方试验部门随机抽样,试验合格后方可用于工程。凡经甲方现场认定不合格的,乙方需无条件退货,由此发生的一切费用及相关损失由乙方承担。
5.2.2 计量方式采用现场检尺验收。
5.3 付款方式
5.3.1 本合同付款方式:银行转账。
5.3.2 本合同采用月结方式进行支付,甲、乙双方每月 20 日以前办理当月水泥稳定级配碎石的结算,结算办理完毕后,甲方在收到乙方开具的当月材料款项全额的3%税率增值税专用发票以后按结算金额的90%向乙方支付付款时间与本工程业主单位向甲方支付时间同步,乙方应有足够的资金垫付能力,确保在本项目业主单位向甲方计量支付延迟的情况下保证本项目的材料供应。供货完毕1个月内支付至结算金额的97%,余3%为质保金,3个月后无息退还质量保证金。确保在本项目业主单位向甲方计量支付延迟的情况下保证本项目的材料供应。
第六条 安全条款
本材料从发货至到达现场交货验收以前的一切安全责任由乙方承担,材料到达现场验收入库后,相应的安全责任由甲方承担。
第七条 保险条款
乙方负责本材料发货至交货的一切投保费用。
第八条 争议的解决
甲、乙双方在执行本合同时所发生的一切争执和争议,都应及时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成,双方约定:一致同意归甲方集团公司法人所在地(珠海市)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第九条 合同签署与生效
9.1 本合同经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盖章后生效。
9.2 本合同正本一式贰份,双方各执一份。本合同副本肆份,双方各执贰份。
9.3 本合同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另签补充协议。补充协议及合同附件具有同等效力。
9.4 本合同的附件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并具有与合同正文同样的法律效力。
中铁建港航局集团有限公司
翠云片区C区道路工程项目经理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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