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XZJ25B-007-ZC
项目名称:第十师白沙湖景区基础设施提升建设项目(二期)-监理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元):570600
最高限价(元):570600
采购需求:本次采购内容为第十师白沙湖景区基础设施提升建设项目(二期)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全过程监理咨询。(详见采购文件采购需求)
标项名称:第十师白沙湖景区基础设施提升建设项目(二期)-监理
数量: 1
预算金额(元):570600
单位:项
简要规格描述:本次采购内容为第十师白沙湖景区基础设施提升建设项目(二期)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全过程监理咨询。(详见采购文件采购需求)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包 1,合同签订日起至项目竣工验收及监理资料递交完成止。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包1:本服务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说明: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供应商应按采购文件中的格式提供声明函或证明材料。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包1】
(1)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含)及以上资质或工程监理综合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2)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且注册在投标人单位并在有效期内,需提供项目负责人近六个月的社保证明。
4.其他资格要求:
(1)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2)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3)供应商的信用行为:在资格审查阶段经查询,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其中之一。如有以上不良信用记录之一的,其投标无效。
三、获取采购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