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XZJ25B-008-ZC
项目名称:第十师白沙湖景区基础设施提升建设项目(二期)-项目代建管理服务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元):336800
最高限价(元):336800
采购需求:本次招标内容为本项目代建管理服务,具体要求详见采购文件。
标项名称:第十师白沙湖景区基础设施提升建设项目(二期)-项目代建管理服务
数量: 1
预算金额(元):336800
单位:项
简要规格描述:本次招标内容为本项目代建管理服务,具体要求详见采购文件。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包 1,自项目初步设计批复后开始至保修期终结且按照核准的资产价值办理资产移交手续和代建工作全部资料至完成全部建设管理工作。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包1:本服务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说明: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供应商应按招标文件中的格式提供声明函或证明材料。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包1】
(1)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工程咨询甲级、工程设计甲级、工程监理甲级、本专业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等资质之一,在设备、资金、专业技术能力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履约能力,并有较强的售后服务能力;(2)项目负责人具有相关专业中级职称,需提供磋商截止时间前近半年内任意三个月税收部门或社保机构出具的项目负责人完成社保缴纳证明。
4.其他资格要求:
(1)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2)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3)供应商的信用行为:在资格审查阶段经查询,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其中之一。如有以上不良信用记录之一的,其投标无效。
三、获取采购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