渤海装备江苏钢管公司南京公司天车、汽车吊、重型牵引车及司索操作作业外包项目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为渤海装备江苏钢管公司南京公司天车、汽车吊、重型牵引车及司索操作作业外包项目招标(招标编号:ZY25-TJ05-BHZB-FW-2025090),招标人为南京巨龙钢管有限公司,资金(资金来源)已落实。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其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招标范围:江苏钢管公司南京公司天车、汽车吊、重型牵引车及司索操作作业外包项目,其中含生产线6台梁式起重机和3台室外龙门吊的天车吊装作业;厂区内钢管吊装的汽车吊操作作业;厂区内驾驶重型半挂牵引车的钢管短倒作业;厂区外场司索操作作业。
2.2服务地点:南京市高新技术开发区聚龙路6号南京巨龙钢管有限公司。
2.3服务期限:自2025年8月1日起至2026年7月31日止。
2.4付款方式:甲方依照公司生产月度报表,在每月15日前核算出上月应付的结算金额,乙方开具相应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甲方收到发票挂账满15日启动付款流程,15日内以电汇方式支付上月的结算款。
2.5标包划分:本招标项目共一个标包,设最高投标限价(包含劳动防护用品及完成业务所需的所有相关费用,不包含增值税及投标人提供的生产材料、设备、水电气、厂地的费用),投标报价不允许缺漏项。本项目外包采用与南京厂区钢管产量挂钩的单价固定模式,根据招标人2025-2026年的市场情况及生产产能,预估全年钢管产量为18万吨。详见下表:
作业项目 |
预计全年外包工作总量(吨) |
分段 比例 |
分段工作量(吨) |
不含税投标单价 (元/吨) |
行不含税投标总价 (元) |
最高投标限价 (不含税,元/吨) |
投标报价税率 |
备注 |
天车、汽车吊、重型牵引车及司索操作作业外包 |
18万 |
第一阶段: (0-80%] |
144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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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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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当月实际完成的钢管制造工作量进行考核结算。 |
第二阶段: (80%-100%] |
36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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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5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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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含税投标总报价(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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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不含税投标单价、行不含税投标总价、投标报价税率及不含税投标总报价由投标人填写。 2、本标包预估全年外包工作量18万吨,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分两阶段进行报价。即:投标人根据分段量在(0-14.4万吨]及(14.4万吨-18万吨]两个阶段分别报不含税投标单价。不含税投标总报价=第一阶段数量(14.4万吨)×第一阶段不含税投标单价+第二阶段数量(3.6万吨)×第二阶段不含税投标单价。 |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条件:具有合格有效的营业执照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完成本招标项目能力的服务商。
3.2财务要求:投标人须提供2024年年度财务报表(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无资不抵债情况,企业没有处于被接管、破产或关、停、并、转状态。投标人的成立时间晚于上述规定年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报表。
3.3业绩要求:投标人须具备2022年1月1日至2025年6月30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期间钢管制造行业吊装业务相关的业绩(格式详见: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投标人资格附表1),合同份数不少于2份,吨位不少于10万吨,提供相应的合同复印件及发票(涉及商业秘密可隐藏)。
3.4人员资质证书:投标人提供持证人员明细表(格式详见: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投标人资格附表2)。持证人员须具有国家及地方相关部门或行业协会颁发的有效证件影印件、投标人与持证作业人员签订的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总数不得少于34份)。人员持证要求如下:
(1)持有起重机指挥Q1资格证9人;持有起重机Q2(限流动式起重机)资格证3人(且同时具备B2驾驶证);
(2)持有起重机Q2(限门式起重机、限桥动式起重机)资格证不少于12人;
(3)持有起重机Q2(限门式起重机)资格证不少于7人;
(4)持有重型半挂牵引车A2驾驶证3人。
注:持有多种资格证人员不能重复计算。
3.5认证要求:投标人须具有有效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和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证书须在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全国认证认可信息公共服务平台http://cx.cnca.cn/可查。(须提供认证证书及平台查询截图)。
3.6投标人开展作业的及时性承诺:投标人需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承诺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周内开展作业。
3.7 HSE承诺书要求:投标人须提供HSE承诺书(格式详见: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投标人资格附件1)。
3.8安全制度与措施要求:投标人应提供包含各类人员安全岗位责任、事故应急处置等在内的安全制度与措施。
3.9信誉要求:
①投标人在2022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期间,未发生重大质量问题;(提供承诺书)
②投标人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提供截图)
③投标人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提供截图)
④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在2022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期间,无行贿犯罪行为;(提供承诺书)
⑤投标人在开标当日未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⑥投标人未被纳入中石油集团公司“三商”黑名单。(以评标当天查询为准)
3.10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接受 ☑不接受。
3.11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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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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