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连分公司宝力格油田、阿尔油田低碳生产建设工程(节能降耗)和宝蒙线及阿赛线首站低碳生产建设工程设计
招 标 公 告
招标编号:ORG12130320250704-000-002
一、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已按要求履行了相关报批及备案等手续,资金(资金来源)已落实,具备招标条件。
二、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招 标 范 围:依据招标人设计委托书要求或双方协商确定二连分公司宝力格油田、阿尔油田低碳生产建设工程(节能降耗)和宝蒙线及阿赛线首站低碳生产建设工程中油气田地面采输工艺建设工程设计;站内建筑、站内道路等工程设计,同时配套新能源、数字化设计等。
2.2 服 务 期 限:自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具体单项工程设计工期以设计委托要求为准)。
2.3 服 务 地 点:内蒙古自治区锡林郭勒盟二连油田,包括:内蒙古自治区锡林郭勒盟所属锡林浩特市、东乌珠穆沁旗。
2.4 其他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三、投标人资格条件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采取资格后审方式,合格投标人应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合格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者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实缴资本或者开办资金不低于500万元人民币(实缴资本以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查询为准,网址http://www.gsxt.gov.cn;开办资金以在机关赋码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平台上查询为准,网址http://www.gjsy.gov.cn/sydwfrxxcx/);
2.具有合格有效的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石油天然气行业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或石油天然气行业油气地面专业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
3.是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工程建设承包商资源库内承包商,资质类别符合本项目要求,且状态显示为“正常”,以评审现场评标委员查询结果为准;
4.自2022年1月1日(含当日)起至本项目发布招标公告之日(不含当日)止,投标人至少具有一项已完成的石油化工类相关设计项目业绩。
5.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四、招标文件的发售与获取
4.1 招标文件发售时间:有效时间2025-07-04 20:00:00至2025-07-09 23:59:59 (北京时间)。
4.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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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邮 箱:zhangsheng@zgdlyzc.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