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350203]JBT[GK]2025002
项目名称:福建省厦门第一中学思明分校食堂配套设备采购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1,945,900.00元
采购包1(福建省厦门第一中学思明分校食堂配套设备采购):
采购包预算金额:1,945,900.00元
采购包最高限价: 1,945,900.00元
投标保证金: 0元
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品目号 | 品目编码及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允许进口 | 简要需求或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 |
---|---|---|---|---|---|---|---|
1-1 | A02249900-其他食品加工设备 | 福建省厦门第一中学思明分校食堂配套设备采购 | 1(批) | 否 | 福建省厦门第一中学思明分校食堂配套设备采购,详见招标要求。 | 1,945,900.00 | 工业 |
本采购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30天内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采购包1:
本采购包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投标人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采购包1:
(1)①本采购包允许供应商采用资格承诺制。采用资格承诺制的供应商,应当根据投标(响应)格式文件要求提供资格承诺函,无需提供《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一般资格条件证明材料;资格承诺函不符合采购文件要求的,视为未按照采购文件规定提交供应商的资格及资信文件,按资格审查不合格处理。②采购项目有特殊资格要求的,供应商还应按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2)(1)本采购包落实中小企业扶持政策要求的方式: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2)预留比例:投标人所投采购标的制造商为中型、小型、微型企业的比例不低于本采购包投标总价的30%,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投标总价的18%。(3)货物为投标人全部制造生产的,投标人应提供符合要求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按格式“二-9中小企业声明函”提供);货物非投标人全部生产的,投标人应提供符合要求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按附件2提供)及《分包意向协议》(按格式“二-11分包意向协议”提供),分包意向协议即为货物购买意向协议。(4)本采购包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工业。;(3)1、信用信息查询渠道:资格审查小组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信用厦门”网站(credit.xm.gov.cn)查询所有供应商的信用信息。 2、截止时点:查询供应商截止开标当天前三年内的信用信息。 3、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方式:资格审查小组将查询结果网页打印后随采购文件一并存档。 4、信用信息的使用规则:(1)查询结果显示供应商存在不良信用记录(包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其资格审查不合格。(2)因查询渠道网站原因导致查无供应商信息的,不认定供应商资格审查不合格;评审结束后,通过其他渠道发现供应商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不认定为资格审查错误,将依照有关规定进行调查处理。(3)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联合体资格审查不合格。 5、供应商无需提供信用信息查询结果。若供应商自行提供查询结果的,仍以资格审查人员查询结果为准。。
三、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进口产品: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参与投标
节能产品:按照最新一期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执行
环境标志产品:按照最新一期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