潞安新疆煤化工(集团)有限公司昌达公司(砂墩子煤矿至昌达公司洗煤厂)矸石运输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JNC146-ZB-250613548)
招标项目所在地区:新疆哈密市伊州区三道岭镇新华北路5号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潞安新疆煤化工(集团)有限公司昌达公司(砂墩子煤矿至昌达公司洗煤厂)矸石运输项目(招标项目编号:JNC146-ZB-250613548)已由潞安新疆煤化工(集团)有限公司审批,项目资金来自企业自筹,招标人为潞安新疆煤化工(集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通过“晋能控股招标采购平台”全流程电子招投标方式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规模:依据2024-238《昌达公司矸石筛分》合同期限为运输30万吨筛分原料完成时合同结束,现30万吨运输量即将完成,为不耽误生产,招标需要一段时间办理流程手续,为此提前办理招标66.4万吨矸石运输项目。
2.2目的:通过组织外委车辆运输矸石,保证洗煤厂有序生产正常运行。
2.3招标内容、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
本次招标为其中的:001 昌达公司(砂墩子煤矿至昌达公司洗煤厂)矸石运输项目
标段(包)内容:砂墩子煤矿至昌达公司洗煤厂矸石(0-50MM粒度)运输,运距:25公里,运量:66.4万吨。
2.4服务地点:新疆哈密市伊州区三道岭镇新华北路5号
2.5服务周期/服务完成期限:以实际运输量达到66.4万吨为期限,项目计划资金控制在951.38万元以内,核减至计划金额为“0”时(或服务期到期时),本项目服务期结束。
2.6服务标准/质量要求:车辆及驾驶员配备齐全,保证安全,按时完成运输任务。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昌达公司(砂墩子煤矿至昌达公司洗煤厂)矸石运输项目:该标段中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3.1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3.2投标人资质要求:须具备国家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
3.3投标人业绩要求:投标人近年具有一项类似业绩。
(1)近年指:2022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合同签订时间在此期间)
(2)类似业绩指:矸石运输业绩。
(3)类似业绩证明需要提供的材料:一个完整的类似业绩需同时具备合同协议书和对应业绩的任意一张结算有效发票【附发票及对应发票的“国家税务总局全国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或“全国统一规范电子税务局”)查询结果】。合同复印件须至少包含:合同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日期、承包内容及业绩要求的关键信息等内容。发票要求:发票复印件的发票号码、开票日期、金额须清晰可查。
3.4投标人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不得存有严重失信记录;(须提供招标文件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中“信誉材料”要求的证明材料;如查询不到以上信息,则须按照提供投标文件格式中的要求提供信誉承诺书。)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获取
获取时间:2025-07-07 18:00至2025-07-14 1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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