塔里木油田公司2025-2026年开发试井技术服务框架协议集中招标
招标编号:ZY25-XJT05-FK021-00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已由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塔里木油田分公司批准实施,项目资金来自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塔里木油田分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其进行公开招标。
2.1项目概况:塔里木油田开发试井技术服务项目主要包括:地层压力、温度等资料录取,机械清蜡、钢丝通井、井下PVT取样等工作。油气藏涉及碎屑岩油气藏和碳酸盐岩油气藏,流体类型涉及黑油、干气、凝析气和注入水(气),油气水井完钻井深在2000-8882m,原始油气藏压力20-170MPa、温度90-184℃,气井多数含二氧化碳,二氧化碳分压最高达到5Mpa,碳酸盐岩油气井普遍含硫化氢,最高含量200000ppm以上。
2.2招标范围:
塔里木油田九个采油气管理区预计实施开发试井、机械清蜡等钢丝作业服务约4419井次,中标承包商依据甲方下达的作业通知单要求开展施工作业,具体以实际工作量签证确定的工作量为准。
2.3承包方式:包工包料。
2.4服务期限:自合同生效之日起至2026年6月30日。
2.5服务地点: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塔里木油田所辖区域,涉及哈得采油气管理区、塔中采油气管理区、泽普采油气管理区、迪那采油气管理区、克拉采油气管理区、轮南采油气管理区、东河采油气管理区、英买采油气管理区、博大采油气管理区所管辖的油、气、水井。
2.6 标段划分:否
3.1资质要求:
投标人具有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法人或其他组织营业执照。
资料提供形式:提供营业执照扫描件。
3.2业绩要求:
自2022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期间在国内作业仪器下深不小于5000m油气井中实施开发试井、清蜡等作业业绩1项。
资料提供形式:
(1)提供业绩清单(含作业内容、作业井深等参数)
(2)提供甲方相关负责人签字及加盖公章的业绩证明;并附统计表格件(含作业时间、井号、作业项目、井口压力、作业井深及硫化氢含量等主要指标)。
(3)提供对应业绩的合同关键页(包括合同首页、作业内容及签字盖章页)扫描件。
(4)提供对应业绩的结算资料扫描件(结算单或结算发票)。
3.3人员要求:
拟投入本项目人员不得少于7人,包括:
(1)安全负责人1人:要求具有2年及以上现场安全管理经验、持有井控培训合格证(含硫化氢培训合格证)。
(2)技术负责人1人:从事相关技术工作年限5年及以上、持有井控培训合格证、硫化氢培训合格证。
(3)解释人员1人:从事解释相关工作年限5年及以上。
(4)现场作业小队人员至少4人:现场相关工作年限3年及以上,均需持有井控培训合格证、硫化氢培训合格证,至少1人持有司索指挥,1人持有高处作业合格证。
资料提供形式:
(1)提供人员清单(含姓名、岗位、相关工作年限、持证情况等信息)。
(2)提供对应人员相关工作经验的年限证明。
(3)提供对应人员人员的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认证的甲级资质培训机构颁发的有效的井控培训合格证(含硫化氢培训合格证)扫描件或承诺施工前取得井控培训合格证(含硫化氢培训合格证)的承诺书。
(4)提供对应人员的司索指挥证、高处作业合格证扫描件,或提供承诺书:承诺施工前对应人员取得司索指挥证、高处作业合格证。
(5)提供投标人在政府社保部门为对应人员2025年3月-2025年5月(新入职人员至少1个月)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
3.4设备要求:
拟投入主要设备:试井绞车至少2台;70MPa及以上防硫防喷系统(含防喷器、防喷管等)至少2套;至少拥有4支耐压15000psi、耐温不低于150℃的进口存储式石英压力计;至少拥有2盘钢丝(直径≥3.18mm(0.125')、长度≥7000米、抗拉强度≥11KN、防硫化氢和二氧化碳)。
资料提供形式:
(1)提供相关设备清单(含设备名称、型号、数量、及温度、压力、强度、尺寸等参数信息)。
(2)提供设备实物照片。
(3)以及相关设备购置发票或资产调拨证明文件(或租赁合同)等扫描件;自造设备需提供设备制造能力的证明材料及设备的合格证明。
3.5 QHSE要求:
1.投标人应建立并实施满足塔里木油田要求的 QHSE 体系;
2.具有 QHSE 管理组织机构(主要人员要明确)及职责、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3.承诺遵守塔里木油田 QHSE 相关规定。
资料提供形式:
1.投标文件提供 QHSE 管理组织机构(主要人员要明确)及职责、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2.投标人需按照《投标人投标项目QHSE承诺书》作出承诺并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或加盖投标人公章。
3.6信誉要求:
(1)投标人未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
(2)“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资料提供形式:提供网络截图。
3.7联合体要求: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8报名要求:无。
3.9其他要求:
投标人不得有下列情形之一:
(1)被依法或依规暂停或者取消市场或者交易资格;
(以评审委员会对“三商黑名单”“失信行为信息”及资源库现场查证结果为准)
(2)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以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查询结果为准)
(3)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以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查询结果为准)
(4)在近三年内(2022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日止)发生重大质量、健康、安全、环境责任问题(事故);
(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或采购人出具的有关文书为准);
(5)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6)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7)在近三年内(2022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日止)供应商或其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项目负责人(若有)有行贿犯罪行为的;
(资料提供:提供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s://wenshu.court.gov.cn/”查询截图)
(8)法律法规或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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