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晋煤集团阳城晋圣固隆煤业有限公司
建筑消防设施维修保养和检测服务项目谈判采购公告
(项目编号:JSGLFW20250707002)
采购项目所在地区:山西省 晋城市 阳城县
一、采购条件
晋圣固隆煤业建筑消防设施维修保养和检测服务项目,采购人为山西晋煤集团阳城晋圣固隆煤业有限公司,项目资金为成本费用,现已具备采购条件。现通过“晋能控股招标采购平台”对该项目发出公告。
二、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
2.1、项目概况及现状:
晋圣固隆煤业建筑消防设施维修保养和检测服务项目,即将到期,根据《消防法》相关规定,建筑消防设施需进行定期维修和保养,并每年需进行一次消防设施检测。
2.2、目的:
为做好固隆煤业消防安全工作,确保消防设施的正常安全使用,现申请委托有资质单位对消防设施进行维修保养和检测服务。
2.3、服务内容:
建筑消防设施维修保养和检测。
2.4、服务范围:
固隆煤业所有地面建筑消防设施。
维护保养的消防设施包括但不限于:消防给水系统、消防联动控制系统、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消防应急照明及疏散系统、消火栓系统。
2.5、服务周期/服务完成期限:
合同签订后一年
2.6、服务地点:山西晋煤集团阳城晋圣固隆煤业有限公司
2.7、服务要求或服务质量标准:符合采购人服务质量要求
三、服务质量要求:
3.1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及联动控制功能
负责对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包括控制器、探测器、手报按钮、警铃、声光报警器、楼层报警显示器、消防应急电话、联动控制模块、线路等设施、设备)的日常检查、保养、维修和功能性测试,及时排除故障,确保系统的正常运行。
3.2消防供水系统
负责对喷淋系统、雨淋系统、水炮灭火系统和泵房控制柜、消火栓零压控制按钮系统的日常检查、保养、维修和功能性检查;负责对消防泵的功能性检查;指导沁城煤业公司对泵体、阀门日常检查、保养、维修。确保消防供水系统处于工作常态并符合消防部门检查要求。
3.3气体灭火系统
负责对气体灭火系统的日常检查、保养、维修,确保系统处于正常备运行状态。
3.4排烟系统
负责对排烟系统的功能性检测和维修,并对控制柜进行日常检查、保养、维修。
3.5其他消防报警联动控制系统
负责对消防报警联动系统电源强切、消防广播,警铃等联动功能检测,并进行保养和维修。
3.6维护保养的消防设施包括但不限于以上内容,维修保养后如实出具符合国家消防安全规定和要求的维修保养记录。
3.7自动消防设施(包括但不限于火灾自动报警及联动控制系统、消防给水系统、消火栓系统、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气体灭火系统、防排烟系统、火灾应急照明及安全疏散指示标志、消防通讯、消防广播等项目)进行技术检测,并根据检测情况如实出具符合国家消防安全规定和要求的检测报告。
四、技术要求:
4.1、对火灾自动报警控制器、楼层显示器及防火门每月做一次功能性检查;对控制器主、备电源每三月做一次自动切换和备用电源检查,并对备用电源每半年做一次充放电保养。
4.2、对手动报警按钮、警铃、声光报警每三月做一次功能性检查。
4.3、对烟感探测器每半年做一次功能性检查,每年做一次清洗保养。
4.4、对消防应急电话插孔和通话信号每月做一次检查。
4.5、对消防应急广播功能每月做一次功能性检查。
4.6、对消防泵,喷淋泵每月做一次就地手动和远程启泵检查,并对喷淋泵主、备泵每三月做一次转换实验。
4.7、对室内消火栓最不利点静压和动压每月做一次高区和低区检查。
4.8、对消火栓零压控制按钮及启泵功能每半年做一次检查。
4.9、对喷淋报警阀每三月做一次功能性检查和防水实验。
4.10、对喷淋末端放水、压力开关、水流指示器报警及启泵功能每月做一次检查。
4.11、对喷淋头外观完整和清洁情况每月做一次检查。
4.12、对排烟系统、挡烟垂壁每半年作一次密封性检查和功能性检查。
4.13、对雨淋系统、水炮系统、雨淋阀及喷头每半年作一次功能性检查。
4.14、对消防报警电源强切、消防广播、警铃等联动功能每三月作一次功能性检测。
检测技术要求:
4.15.在合同期内,中选人不得将项目分包或整体转包给任何单位和个人。否则,矿方有权即刻终止合同,并要求中选方赔偿所有损失。
4.16.中选人需严格履行职责,制定质量保证体系,切实做好项目的检测工作。
4.17.每年度中选人在检测合格后出具《检测报告》两套,并负责通过地方消防管理部门的审核。
五、其他要求
服务方所提供的维保及检测报告必须符合消防行业相关要求。
六、供应商资格要求
6.1.供应商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登记注册的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企业法人或依法设立的其他组织,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
6.2.需要至少2名注册消防工程师,其中技术负责人必须是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并且操作人员需取得国家职业资格证书,中级及以上技能等级不少于2人。
6.3.提供近三年至少一项相关类似业绩,包含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日期、承包范围及业绩要求的关键信息等内容,及至少一张结算发票(附发票及对应发票的“国家税务总局全国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查询截图)。
6.4.投标人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和履约能力,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及破产状态。
6.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6.供应商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 &sxt gov.s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不得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名单。
七、采购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2025年7月8日12时00分至2025年 7月 10日12时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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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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