塔里木油田哈得2025-2028年气体检测仪维修服务招标公告
本招标项目已由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塔里木油田分公司批准实施,项目资金来自成本(资金来源),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塔里木油田分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其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对哈得采油气管理区辖区各类气体检测仪开展检查、故障维修和配件更换服务。
2.2招标范围:
按照哈得采油气管理区作业通知单的要求,完成气体检测仪的检查、故障维修和配件更换服务,保证安全预警设备的完好可用(具体工作量详见工作量签证单)。
2.3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至2028年5月31日。
2.4服务地点:新疆阿克苏地区沙雅县、库车市、尉犁县(哈得采油气管理区辖区境内)。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要求:
3.1.1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法人或其他组织,且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2)投标人须具备国家有关权威部门颁发的防爆电气设备安装能力认定证书、防爆电气设备维护能力认定证书、防爆电气设备修理能力认定证书,且业务范围涵盖气体探测器。
(3)操作人员须取得有资质单位颁发的与合同业务相关的防爆培训合格证。
资料提供形式:提供营业执照(或法人证书)扫描件,有效的防爆电气设备安装能力认定证书、防爆电气设备维护能力认定证书及防爆电气设备修理能力认定证书扫描件,提供人员清单及相应的防爆培训合格证扫描件。
3.2设备要求:无。
3.3人员要求:
3.3.1拟投入本项目的技术人员不少于3名,均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
资料提供形式:(1)提供对应人员清单及学历证书扫描件。(2)提供政府社保部门出具的投标人为拟投入本项目人员自2025年1月至投标截止日期间连续3个月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
3.4业绩要求
2022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之日,具有气体检测仪维修服务业绩至少5项。
资料提供形式:(1)提供业绩清单;(2)提供合同关键页扫描件(包括但不限于合同首页、签字盖章页及作业内容);(3)提供对应的结算发票扫描件。
3.5QHSE要求:
1.投标人应建立并实施满足塔里木油田要求的 QHSE 体系。
2.具有 QHSE 管理组织机构(主要人员要明确)及职责、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3.承诺遵守塔里木油田 QHSE 相关规定。
资料提供形式:
1.投标文件提供 QHSE 管理组织机构(主要人员要明确)及职责、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2.投标人需按照《投标人投标项目 QHSE 承诺书》作出承诺并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或加盖投标人公章。
3.6联合体要求: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7技术装备配备: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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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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