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耀光煤电有限责任公司#1机组供热改造合同能源管理服务项目公告
(采购编号:JNC103-CGN-250713575)
采购项目所在地区:山西省/晋中市/平遥县
一、采购条件
山西耀光煤电有限责任公司#1机组供热改造合同能源管理服务(项目编号:JNC103-CGN-250713575),采购人为山西耀光煤电有限责任公司,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现已具备采购条件。晋能控股集团山西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采购人委托,现通过“晋能控股招标采购平台”对该项目组织询比采购。
二、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
2.1项目概况:本改造工程拟利用1号机组的乏汽,新建乏汽余热供热设备及相关系统管路等内容,在现有热网首站的基础上,实现1号机组的乏汽深度利用供热面积780万平米,热负荷330MW,增大乏汽利用率,降低供热成本。远期具备供热面积达到1050万平米,最大热负荷446MW的供热能力。
2.2 采购范围:提供专项节能服务,完成本项目的设计、供货、设备监造、土建施工、安装施工、试验、调试、培训、验收资料移交、分享期设备更换及备品备件采买等所有工作,也包括采购文件中要求的培训。
2.3服务周期:
建设期:合同签订之日起4个月内保证本项目正常投运(因甲方原因导致项目无法正常竣工,则竣工日期相应顺延)
合同分享期:起始日为系统调试完成后次日,分享期为5年(连续60个月)(甲方停机、停炉等因素正常结算)。
2.4服务地点:山西省平遥县朱坑乡
2.5服务要求:满足采购文件要求。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3.1供应商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联合体;
3.2供应商业绩要求:供应商近年具有1项国内类似项目业绩;
近年指:2022年6月1日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类似项目业绩指:合同能源管理项目业绩
业绩证明需要提供的材料:合同协议书和对应项目结算的任意一张真实有效发票【附发票及对应发票的“国家税务总局全国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或“全国统一规范电子税务局”)查询结果】。合同复印件或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和业绩要求中的关键信息页。发票要求:发票扫描件或复印件的发票号码、开票日期、金额须清晰可查。
3.3供应商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供应商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不得存有严重失信记录;【供应商是联合体的,须提供联合体所有成员本条规定的证明材料;如查询不到以上信息,则须提供信誉承诺书】
3.4本项目允许联合体参与询比采购活动,且联合体数量不得超过两家。
四、采购文件的获取
4.1 采购文件获取
获取时间:2025-07-09 18:30至2025-07-14 17: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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