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阳市财政局预算绩效管理第三方服务框架协议(2025-2026年)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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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项目编号:南阳政采公开-2025-34 | |||||||||||
2、项目名称:南阳市财政局预算绩效管理第三方服务框架协议(2025-2026年)采购项目 | |||||||||||
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 |||||||||||
4、预算金额:2,600,000.00元 | |||||||||||
最高限价:2600000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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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 |||||||||||
接受南阳市财政局的委托,对财政事前绩效评估、绩效目标审核、财政重点绩效监控、财政重点绩效评价或评价结果复核、全成本预算绩效分析和支出标准制定、绩效指标和标准体系制定、预算绩效管理课题研究等预算绩效管理提供综合服务。 | |||||||||||
6、合同履行期限:两年 | |||||||||||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 |||||||||||
8、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 |||||||||||
9、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否 | |||||||||||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 |||||||||||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 |||||||||||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 | |||||||||||
2.1按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的规定,扶持中小企业、监狱企业和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 2.2本项目支持河南省政府采购合同融资政策和资格信用承诺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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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 |||||||||||
1、注册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7、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时间为发布公告之日起到投标截止时间; 8、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 9、符合《第三方机构预算绩效评价业务监督管理暂行办法》(财监[2021]4号)第二条、第七条规定,提供相应的资格证明材料及承诺函,格式自拟; 9.1 第三方机构是指依法设立并向各级财政部门、预算部门和单位等管理、使用财政资金的主体(以下简称委托方)提供预算绩效评价服务,独立于委托方和预算绩效评价对象的组织,主要包括专业咨询机构、会计师事务所、资产评估机构、律师事务所、科研院所、高等院校等。 9.2供应商拟派项目负责人(主评人)应符合《第三方机构预算绩效评价业务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第七条规定: (1)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本办法的规定,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2)具有与预算绩效评价业务相适应的学历、能力; (3)具备中高级职称或注册会计师、评估师、律师、内审师、注册造价工程师、注册咨询工程师等相关行业管理部门认可的专业资质; (4)具有5年以上工作经验,其中从事预算绩效评价工作3年以上; (5)具有较强的政策理解、项目管理和沟通协调能力; (6)未被追究过刑事责任,或者从事评估、财务、会计、审计活动中因过失犯罪而受刑事处罚,刑罚执行期满逾5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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