询比采购公告
项目编号:POWERCHINA-0104002-250054
一、采购条件
受新疆米东两园市政项目(一期)委托,中国水利水电第四工程局有限公司第二分局以询比采购方式采购新疆米东两园市政项目(一期)所需商品混凝土,采购材料计划使用项目自有资金用于本次询比后所签订合同的支付。
二、项目概况、采购范围
3、采购数量:
序号 |
物资名称 |
规格型号 |
单位 |
数量 |
备注 |
1 |
水泥砂浆 |
M5.0 |
m3 |
3 |
|
2 |
干混砌筑砂浆DMM5 |
DMM5 |
m3 |
125 |
|
3 |
专用砌筑砂浆 |
Ma5.0 |
m3 |
54 |
|
4 |
水泥砂浆 |
Ma5.0 |
m3 |
21 |
|
5 |
干混地面砂浆 |
DS M20 |
m3 |
1 |
|
6 |
混凝土 |
C15 |
m3 |
64 |
|
7 |
混凝土 |
C20 |
m3 |
251 |
|
8 |
混凝土 |
C40 |
m3 |
576 |
|
9 |
混凝土 |
C30 |
m3 |
16 |
|
10 |
混凝土 |
C40 |
m3 |
715 |
|
11 |
混凝土 |
C35 |
m3 |
455 |
|
12 |
混凝土 |
C30 |
m3 |
1375 |
|
13 |
混凝土 |
C25 |
m3 |
416 |
|
14 |
混凝土 |
C40 |
m3 |
17 |
|
15 |
混凝土 |
C40 |
m3 |
42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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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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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中的供货数量为暂定数量,乙方应充分考虑,合同执行期间的数量按照现场实际交货合格品的数量计量,并不会因数量变化进行调整价格。
4、交货时间: 2025年8月10日至2026年12月30日。
5、交货地点:新疆乌鲁木齐市米东区华清西街(米东区精细化工产业创新园及中小微企业创新创业园中国水利水电第四工程局有限公司新疆米东项目施工现场)。
6.1、商品混凝土及原材料应满足下列要求:
(1)商品混凝土各项指标均满足《预拌混凝土》(GB/T14902-2012)、《混凝土质量控制标准》(GB50164-2011)、《混凝土外加剂应用技术规范》(GB50119-2013),强度满足《混凝土强度检验评定标准》(GB/T50107-2010)相关规定要求。
(2)商品混凝土原材料应符合:《通用硅酸盐水泥》GB175—2007;《混凝土用水标准》(JGJ63—2006);《普通混凝土用砂、石质量及检验方法标准》(JGJ52-2006)等行业相关标准。
(3)混凝土的强度、耐久性(或抗渗性、防腐性、抗裂性、抗冻性等)、力学性能、和易性能、坍落度、初凝、终凝时间及其它性能要求必须满足相关标准规范和设计文件要求。同时满足业主、监理等单位对混凝土的要求,在以上标准或要求中某些条款不相一致时,应取标准高的执行。
(4)泵送混凝土的质量应符合《混凝土泵送施工技术规程》JGJ/T10-2011。
6.2、卖方提供的所有货物均应符合设计规范。
6.3、所提供的物资符合国家有关环保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买方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ISO14001环境体系和GB/T28001职业安全健康管理体系标准的要求,不能对施工环境造成污染,也不能对接触物资的有关人员及竣工后投入运行过程中使用人员的健康造成危害。
7、其他:不符合上述要求的材料一律不得进场,否则甲方有权拒绝验收,一切损失由乙方承担。
8、验收与交付
8.1甲方应在物资到达指定位置当日内,确定验收时间,并通知乙方参加验收,如果乙方接到甲方通知后,未按照通知确定的时间参加验收,视为已同意甲方单方进行验收并接受验收结果。运到工地的每批产品均要有质量检验报告,到货产品由甲方取样复检,若复检有质量问题,及时通知乙方进行联合检测或联合找具有相应检测资质的单位检测,确属产品质量问题乙方将承担一切后果(包括给甲方造成的损失)。
8.2物资运送到甲方指定地点后,由甲乙双方指定人员对到货物资的名称、数量、规格等进行验收,如有需特别说明的,需在发货单上或书面文件中注明,并由甲乙双方验收人员签字确认。验收结果与合同约定不符的,甲方应负责退、换货并承担相应的损失。
9、报价综合单价
(1)综合交货单价计算公式:供货商报价综合单价P、信息价P1、固定下调率P2,则P=信息价P1*(1-固定下调率P2)*(1+ %)。
(2)响应期混凝土信息价P1为新疆工程造价信息网发布的“乌鲁木齐地区2025年3月份建设工程综合价格信息”中相对应规格商品混凝土的不含税信息价为基准进行确定(例如:混凝土C30的信息价P1参考乌鲁木齐地区2025年3月份建设工程综合价格信息中“商品混凝土C30”的信息价)。此报价仅用于本次采购开启时核算总价的依据,不作为成交后合同结算依据。
(4)P3为特殊混凝土需要增加的费用,在合同执行期间不予调整,在混凝土供应过程中有需要则予以结算,最终结算时含特殊混凝土费用的单价计算公式为:P=信息价P1*(1-固定下调率P2)*(1+ %)+特殊混凝土费用P3。
①早强防冻剂3%含量单价另上浮 元/m³, 早强防冻剂5%含量单价另上浮 元/m³, 早强防冻剂8%含量单价另上浮 元/m³,早强防冻剂10%含量单价另上浮 元/m³;
②抗渗剂P6单价另上浮 元/m³、抗渗剂P8单价另上浮 元/m³、抗渗剂P10单价另上浮 元/m³、抗渗剂P12单价另上浮 元/m³;
③高抗硫外加剂单价另上浮 元/m³;
④防腐阻锈剂上浮 元/m³;
⑤冬季施工费上浮 元/m³。
10、供应期交货单价规定:
供应期内信息价P1以到货当期新疆工程造价信息网发布的“乌鲁木齐地区建设工程综合价格信息”中相对应规格商品混凝土的不含税信息价为基准,如当期未发布相应价格,则以最近发布的当期价格为准。整个供应期内根据公布的价格浮动而进行浮动。
本次报价为到新疆乌鲁木齐市米东区华清西街(米东区精细化工产业创新园及中小微企业创新创业园中国水利水电第四工程局有限公司新疆米东项目施工现场)混凝土入模的综合单价(综合单价,包括混凝土的原材料、成品混凝土生产、包装费、装车费、检验费、运杂(输)费、站台费、仓储费、运输保险费、混凝土检验试验费、泵送费、利润及税费等指定交货地点可能发生的一切费用)。
11、支付比例及付款方式:
本次采购先货后款,在每批次材料到货后,卖方当月20日前向买方提供该批次材料销售清单及增值税专用发票(一票制),在买方财务挂账后,3个月内支付已挂账部分材料款30%(无发票部分不予结算),送检合格起6个月后30日内支付已挂账金额的50%,送检合格起12个月后30日内支付已挂账金额的17%,剩余3%作为质保金。质量保证期为合同执行完毕起六个月,若无质量问题时,质量保证金于30日内返还。
支付方式:银行转账、在线支付、银行承兑、供应链融资、电子支付凭证。现金支付不低于货款的50%,其他非现金支付不高于货款的50%。若项目因业主结算资金不足而无法按既定付款方式支付时,后续货款支付渠道为项目自筹,自筹方式为项目业主单位筹集。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2、供应商为代理商的,必须是在中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必须具有生产厂家的授权代理书,且其代理的生产厂家须满足第1条生产厂家资格条件的要求。
3、供应商是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能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4、供应商应具有商品混凝土的供货业绩,在近3年内(2022年-至今)的供货合同不少于3个,且签订单项合同金额均在50万元以上(附合同扫描件或中标通知书)。
5、供应商财务状况良好,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6、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
7、搅拌站距本项目工地最大直线距离原则上不得超过10公里。
生产厂家及其代理商不得同时参加本次询比采购,获得同一生产厂家授权的多家代理商可同时参加本次询比采购。
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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