询比采购公告
项目编号:POWERCHINA-0109017-250158
一、采购条件
受中国水利水电第九工程局有限公司(西藏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人”)委托,水电九局西藏建设工程有限公司采购中心(以下简称“采购机构”)以询比采购(公开竞标)采购方式采购华电金上甘孜巴塘中咱120万千瓦水光互补光伏项目升压站PC总承包项目SF6气体泄漏环境监控报警系统,本次采购后所签订合同的支付资金已落实。
二、项目概况、采购范围
(1)项目名称:华电金上甘孜巴塘中咱120万千瓦水光互补光伏项目升压站PC总承包项目
(2)项目概况:华电金上甘孜巴塘中咱光伏发电项目拟建场址位于四川省甘孜州巴塘县中 咱镇境内,场址北高南低,北纬 29 ° 12'15"~29 ° 18'08",东经 99 ° 19'51"~ 99 °24'23",海拔 4000~4200m,项目规划场址总面积约 24890.5965 亩,规划 交流侧装机容量为 1200MW(AC),直流侧装机容量为 1346.6648MWp(DC)。交 通方面,国道 G215 临近规划场址,可通过 G215 转入其他已有乡村便道到达规 划场址其他区域。
本期新建 2 座 220kV 升压站(以下简称中咱 1#升压站、中咱 2#升压站), 中咱 1#升压站、中咱 2#升压站均汇集 60 万千瓦光伏装机容量。
升压站内主要建(构)筑物包括综合楼、35kV 开关柜预制舱(含二次设备)、 GIS 预制舱、辅房、进出线架构、事故油池、构架避雷针、独立避雷针、围墙等。 电站采用以计算机监控系统为基础的监控方式,同步实现远程集控功能。电站控 制系统由光伏方阵子系统、并网逆变子系统、蓄电池子系统及 220kV 升压站综 合自动化系统组成,具有保护、控制、通信、测量等功能,可实现对光伏发电系 统及 220kV 升压站的全功能综合自动化管理。
二、采购内容
供货设备范围如下(包含专用工具和备品备件):
名称 |
规格 |
单位 |
数量 |
备 注 |
|
1 |
SF6气体泄漏环境监测系统 |
配电预制舱内安装 |
套 |
2 |
详见技术规范书 |
SF6气体泄漏检测装置用于检测开关柜室的SF6气体含量和氧气含量,当环境中SF6气体含量超标或缺氧,能实时发出声光报警和远传报警,同时自动开启风机进行通风。
该系统应包括以下功能:
(1) SF6气体含量检测功能
(2) SF6气体浓度超限报警,声光提示,泄漏时自动排风功能;
(3) 氧气含量监测,缺氧报警功能;自动定时排风及泄漏超标自动排风功能;
(4) 手动排风功能及排风时间记录功能;
(5) 可根据需要扩展气体检测点;
(6) 屏幕彩色背景LCD显示,人性化操作界面;
(7) 所有35kV配电预制舱外(门口处)需装设声光报警器和数字显示屏(应显示SF6气体含量、氧气含量、温度、湿度等,并可以手动启动室内风机)。
(8) 温度和湿度检测功能
(9) 数据保存和查询功能
(10) 数据远传功能
投标人应提供485通信协议,并开放协议点表,能满足与后台监控主机通信。探头数量为20个。
2.1、报价包含:包括并不限于供货范围内所有设备元件的选择、设计、制造、提供图纸资料、试验(包括型式试验、出厂试验、交接试验)、供货、包装、发运、现场交货、现场施工安装、设备调试、培训、参加试验运行、配合交接验收和售后服务等。
2.2、技术要求:
(1)所提供的的设备必须符合国家相关技术标准、设计、环保要求;
(2) 必须有相关的合格证书及材质证书;
(3)其他技术资料详见技术协议(详见附件一);
2.3、质量要求:
(1)投标人所供设备必须满足国家相关质量标准,工程质量符合国家或行业有关标准与规范。
(2)投标人应提供主要材料的合格证书、质量证明书等技术资料。
(3)质量保证期及质保金:质保期为到货验收合格后1年,质保金为设备总款的3%、质保为满足一年质保期限后支付。
4、交货时间:收到中标通知书后于8月15日前将货物送到需方指定地点(各投标人结合自身情况自行提供最短的交货时间),如能提前交货,请投标人将提前的天数在标书中写明,招标人将视提前的天数择优考虑。
5、交货地点:华电金上甘孜巴塘中咱120万千瓦水光互补光伏项目升压站PC总承包项目现场(距离巴塘县中咱镇30KM),在合同签订后应预留生产加工、运输的合理时间,不得因任何理由推迟交货时间。
6、付款方式:
6.2、如甲方出现资金困难,乙方同意给予1个月的付款宽限期,在此宽限期间内不视为甲方违约,乙方不得以此为由中断本项目的货物供应。
6.3、支付方式:卖方同意买方通过银行转账、转账支票、银行电汇、银行承兑汇票、供应链支付等方式进行支付货款,非现金支付方式贴息费双方各半。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1、供应商为制造企业的:必须是在中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应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制造能力、质量保证能力和资信及完善的服务体系。
2、供应商为代理商的:必须是在中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所代理的制造企业满足第1条中相关要求,提供所投产品制造商管理体系认证证书需加盖授权制造企业公章;并提供生产制造企业出具针对本项目的代理资格证明文件。
3、供应商是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能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4、供应商近3年具有与本次采购产品相同或相近技术参数产品销售业绩不少于3个,且提供的单项有效合同金额在100万元以上。(附合同扫描件或中标通知书)。
5、供应商财务状况良好,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6、其它技术要求。
7、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
四、**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 登录 或 注册 ,联系工作人员办理会员入网事宜,成为正式会员后方可获取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及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邮 箱:zhangsheng@zgdlyzc.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