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石油昆仑物流有限公司甘肃分公司押运业务外包项目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ZY25-XA510-FW858
(重要提示:投标人务必认真填写招标文件附件《投标信息表》中的“工程/服务/物资”、“业绩发票”等表格,并在递交投标文件时,将已填写的《投标信息表》(EXCEL版)上传至*“递交投标文件”的“价格文件”处。《投标信息表》(EXCEL版)填写的信息须与投标文件内容保持一致,若因填写信息错误或与投标文件内容不一致而导致对评审结果和合同签订的不利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1.招标条件
本项目招标人为中国石油昆仑物流有限公司甘肃分公司,项目资金已落实 ,已按要求履行了相关报批及备案手续,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中国石油物资有限公司西安分公司受招标人委托,对该项目组织公开招标,欢迎符合要求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参加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本项目主要为中国石油昆仑物流有限公司甘肃分公司危险品跟车押运服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和《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要求,危险品运输需要配备押运服务人员。中国石油昆仑物流有限公司甘肃分公司承担危化品运输车辆押运作业,需要通过招标方式选择优质服务商提供跟车押运服务,需要配备押运员205名。项目预算金额为1498.78 万元(含税)。
2.2招标范围:甘肃分公司在全省范围内的押运服务。
2.3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
2.4服务地点:甘肃省境内。
2.5 标段(标包)划分
本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需要1名服务商。
根据“投标报价表”,以最高限价为基准下浮,按整体下浮率Y%(优惠率)进行报价,即下浮 % 的投标价格报价(含税,小数点后最多保留两位),合同期内不做调整。
- 报价为整体下浮率(优惠率)Y%。(Y≥0,Y最多保留两位小数。)只允许上报一个下浮率,且下浮率必须≥0,否则投标文件将被否决。
投标报价表
项目名称 |
服务期限 |
最高限价(含税6%) |
报价(下浮率) |
中国石油昆仑物流有限公司甘肃分公司押运业务外包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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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 |
兰州、天然气中心 (47人) 211元/车/日 |
% |
酒泉、兰州航油 (35人) 201元/车/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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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银、定西、陇南、庆阳、武威中心 (123人) 196元/车/日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它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须提供有效营业执照。
3.2资质要求
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
3.3财务要求
未被责令停产停业;未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投标人提供2024年度有效的经注册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有效是指:审计报告应当有注册会计师的签名和盖章,会计师事务所的名称、地址及盖章,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或称损益表、现金流量表及附注;财务审计报告须在注册会计师行业统一监管平台申请赋码,并取得全国统一的验证码,且在该平台(http://acc.mof.gov.cn)可查询,附查询截图),要求财务状况良好,不存在资不抵债。投标人如为事业单位或新成立的公司(2025年1月1日以后成立)等,不能提供本单位经注册会计师事务所审计财务报告的:事业单位提供2024年度财务报表等有效证明文件;新成立的公司(2025年1月1日以后成立)提供招标公告发出之后由银行或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中心出具的《企业信用报告》;公司分支机构提供上级组织的满足上述要求的审计报告,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
3.4业绩要求
投标人自2023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前30日,期间实施过类似项目,相关业绩不少于1项(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提供①合同扫描件(至少含合同封面、标的物页、合同明细、签章页)、②至少一张对应发票扫描件,结算发票必须套印全国统一发票监制章。未按要求提供有效的证明材料扫描件的,投标将被否决。
3.4人员要求
投标人应在本项目设置符合国家相关规定的押运人员,押运人员须具有《道路危险货物运输押运人员证》。提供人员名单、相关人员有效期内的《道路危险货物运输押运人员证》。
3.5 信誉要求(以评标当日评标委员会查询结果为准:
3.5.1投标人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提供网站(www.gsxt.gov.cn)查询截图。
3.5.2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提供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截图。
3.5.3开标当日未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开标当日未被*列入集团公司级“三商”黑名单或中国石油昆仑物流有限公司甘肃分公司“三商”黑名单。(以开标当日在*公示信息为准。)
3.6承诺要求
3.6.1 2022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无行贿犯罪,需提供无行贿犯罪承诺。
3.6.2诉讼及仲裁情况要求:自2022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之日期间未发生过对投标人影响重大的诉讼案件。(需提供已发生的诉讼及仲裁情况说明和承诺未发生或发生的诉讼仲裁不会对履行合约有影响的承诺函,格式自拟)
3.7其它要求
3.7.1 潜在投标人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的投标,也不得参加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投标。
3.7.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招标。
注:1.投标人所提供的证明材料应真实、有效、清晰可识别,否则按不合格处理,证明材料不接受单独递交。2.以上条款如不满足,其投标将被否决。投标人必须保证上述材料的真实性,招标人保留核查的权利,对于弄虚作假的行为,三年内不得参加中国石油昆仑物流有限公司甘肃分公司招标项目,本项目若中标则取消中标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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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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