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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意财产保险有限公司华为HCS资源扩容(ifrs 17)项目

中意财产保险有限公司华为HCS资源扩容(ifrs 17)项目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GWDC-WB-2025-ZBZX-WR-00201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中意财产保险有限公司华为HCS资源扩容(ifrs 17)项目已由中意财产保险有限公司批准服务,项目业主为中意财产保险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意财产”),服务资金来自企业自筹,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中意财产保险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拟进行公开招标,现在邀请符合资格要求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此次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概况:1997 年国际会计准则理事会(IASB)开始启动保险合同项 目,于 2004 年 3 月发布过渡性的解决方案 IFRS4 保险合同,2007 年 5 月发出讨论稿,2010 年和 2013 年两次发布意见征求稿,2016 年完成技术决策且启动投票过程,到 2017 年 5 月 18 日最  终落地,在长期的努力下完成并公布了《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第 17 号——保险合同》 (新保 险合同准则, 以下简称 IFRS 17),前后经过将近 20 年的研讨 。该准则原定于 2021 年起  生效,但国际会计准则理事会已两次投票决定推迟实施,最近一次推迟至 2023 年 1 月 1 日,以使保险公司有足够的时间进行准备 。预计将被世界上大多数国家采用(美国和日本 是其中比较值得注意的例外)。

根据中国企业会计准则与国际财务报告准则趋同路线图,我国企业会计准则应与国际 财务报告准则保持持续趋同 。在此背景下,财政部会计司自 2018 年初启动了对我国保险 合同准则的修订项目。

2018 年 12 月,财政部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 X 号——保险合同(修订) (征求意见 稿) 》 , 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2019 年 7 月,结合国际保险合同准则的最新修订,再次 就修订中的重点问题公开征求意见。为评估新保险合同准则对我国保险行业的影响,财政 部联合银保监会组织部分保险公司开展模拟测试工作 。参测保险公司共 6 家,总资产、净 资产和保费收入分别约占整个保险行业的 73%、72%和 55%,具有重要性和代表性 。测试结 果基本符合国际国内同行的预期。在反复听取各方意见和模拟测试分析的基础上,会计司 对征求意见稿作了进一步修改完善,履行财政部审核批准程序后,形成终稿,于 2020 年 12 月 24 日正式发布《企业会计准则第 25 号——保险合同》 (中国新保险合同准则)。

准则要求,在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企业以及在境外上市并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或企业 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表的企业, 自 2023 年 1 月 1 日起执行; 其他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 业自 2026 年 1 月 1 日起执行 。 同时,允许企业提前执行。

2023 年 1 月 3 日,财政部修订发布了《关于修订印发 2023 年度保险公司财务报表格 式的通知》 ,正式下发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25 号——保险合同》 等修订之后的保险公 司财务报表格式。执行新保险准则的保险公司应当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和本通知要求编制财 务报表。

2023 年 3 月 10 日,财政部会计司发布《企业会计准则第 25 号——保险合同》 (财 会〔2020〕 20 号,简称新保险合同会计准则) 有关实施问答 4 个 。对当前已经实施企业 的相关问题做出了指导和反馈。

2023 年 4 月 25 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发文,加强财会监管推动保险公司稳妥实 施两个新准则落地。

本次招标内容为在现有中意财产保险有限公司华为HCS资源扩容(ifrs 17)项目

目增加系统部署资源,以满足项目实施部署建设工作,后期建设内容将根据项目整体方案逐年实施。

招标范围:华为HCS资源扩容(ifrs 17)项目。

不分标段。

服务地点:北京、西安。

合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具体服务时间以甲方通知为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2投标人必须是法人或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并领取营业执照的分支机构。

3.3原厂授权及相关资质

(1)投标人须提供华为原厂授权参与本项目资质。

(2)投标人须具备华为代理商(含)以上资质。

3.4业绩要求:近三年(2022至今)至少有2项在金融行业同类型(华为混合云)项目的成功案例(投标方或原厂案例均可),提供合同关键页。

3.5财务状况良好,无破产或资不抵债的情况。提供投标人近三年(2022-2024或2021-2023)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或有效的财务报表。投标人成立时间晚于2021年1月1日的,提供成立之日至2024年度的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或有效的财务报表。

3.6信誉要求

(1)投标人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2)投标人和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未被人民法院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

(3)未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根据《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投标人失信行为管理办法》的规定,失信分达到8分时,暂停投标人的投标资格半年;失信分达到9分时,暂停投标人的投标资格一年;失信分达到10分暂停投标人的投标资格两年。暂停期满后恢复投标资格,有效期内的失信记分继续执行。失信积分超过10分或在暂停期间再次发生失信行为的,取消投标资格三年。列入集团公司“三商”黑名单的,取消投标资格。)

(4)承诺投标人和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近三年(自 2022年01月0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无行贿犯罪行为。

上述(1)-(3)项内容需投标人提供查询截图;评标时评标委员会在相应网站核查,以核查结果为准。

3.7不存在禁止投标的其他情形。

4. **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 登录 注册 ,联系工作人员办理会员入网事宜,成为正式会员后方可获取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及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邮 箱:zhangsheng@zgdlyzc.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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