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SZC-321012-JSZC-G2025-0061 项目名称:江苏省江都中学新校区艺术馆设备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69.000000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69万元 采购需求: 江苏省江都中学新校区艺术馆设备采购项目,详见采购文件第四章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20日(除不可抗力、非中标人原因)全部供货及安装完毕,并完成全部验收、文档整理工作。若因供应商原因导致货物不能按要求安装使用,采购人有权追究其责任。供应商可先到项目地点充分了解地理位置、情况、道路、储存空间、装卸限制及施工配合等任何其他足以影响投标报价的情况,任何因忽视或误解项目现场而导致的索赔或工期延长申请将不被批准。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1.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身份证为正、反面) 2.1.2 依法缴纳职工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可提供“基本资格条件承诺函”) 3.1.3 依法纳税的缴款凭证(可提供“基本资格条件承诺函”) 4.1.4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可提供“基本资格条件承诺函”) 5.1.5 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可提供“基本资格条件承诺函”) 6.1.6 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可提供“基本资格条件承诺函”) 7.1.7 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可提供“基本资格条件承诺函”) 8.1.8供应商信用承诺函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规定,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投标人投标时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小企业声明函》不符合要求或未提供的,投标文件无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