塔里木油田哈得2025-2028年废旧油桶处置服务框架协议
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ZY25-XJT26-FK006-00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已由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塔里木油田分公司批准实施,招标人为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塔里木油田分公司,资金来自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其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哈得采油气管理区拟定对油气生产过程中回收的各类零散废弃物进行依法合规处置,做到零散废弃物无害化达标处理工作,以实现各类零散废弃物治理达标和保护环境的目的,本项目处理量以甲方实际委托处理量为准。零散废弃物包括废油桶、废油漆桶、化验室废液、含油沾染物等,处理后要达到国家环保相关标准要求。
2.2招标范围:
哈得采油气管理区2025-2028年废旧油桶处置服务。主要服务内容:负责管理区辖区内废油桶、废油漆桶、化验室废液、含油沾染物等危险废物的转运和处置。处置方式符合当地政府部门下发的标准制度及国家法律法规要求。涉及项目征地、环境影响评价、竣工环保验收、水土保持评价、水土保持验收等工作,由投标人自行负责,甲方只负责提供待处理的废物。
2.3服务期:自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至2028年4月30日。
2.4服务地点:新疆阿克苏地区沙雅县、库车市、尉犁县(哈得采油气管理区辖区境内)
2.5标段划分:否。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应具备的资质条件: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且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资料提供形式:提供有效营业执照(或法人证书)扫描件。
2.投标人须具备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审批颁发的有效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具有有效的HW08(900-249-08其他生产、销售、使用过程中产生的废矿物油及沾染矿物油的废弃包装物)处理资质。
资料提供形式:提供有效期内的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扫描件。
3.2 人员要求:
拟投入本项目的技术人员不少于3名,均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
资料提供形式:
(1)提供对应人员清单及学历证书扫描件。
(2)提供政府社保部门出具的投标人为拟投入本项目人员自2025年1月至投标截止日期间连续3个月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材料并加盖社保局公章或公共资源网查询的截图和网址。
3.3 业绩要求:
2022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之日期间,投标人具有废油桶、化验室废液或含油沾染物处理业绩至少一项。
资料提供形式:(1)提供业绩清单;(2)提供合同关键页扫描件(包括但不限于合同首页、签字盖章页及作业内容);(3)提供对应的结算材料或发票扫描件至少一张。
3.4 设备要求
拟投入至少拥有1座具备持续处置能力的环保处理设施,且具有政府部门关于处理装置的有效环境影响评价批复。
资料提供形式:提供处理装置现场照片和政府部门关于处理装置的有效环境影响评价批复扫描件。
3.5 QHSE要求
1.投标人应建立并实施满足塔里木油田要求的QHSE体系。
2.具有QHSE管理组织机构(主要人员要明确)及职责、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3.承诺遵守塔里木油田 QHSE 相关规定。
资料提供形式:
(1)投标文件提供 QHSE 管理组织机构(主要人员要明确)及职责、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2)投标人需按照《质量安全职业健康环境保护承诺书》作出承诺并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或加盖投标人公章。
3.6 信誉要求:
1.投标人未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
2.投标人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投标人未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投标人没有进入清算程序,或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或者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资料提供形式:现场查询或网页截图和承诺书。
3.7 联合体要求: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8报名要求:无。
3.9 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合格制。
1、投标人未按照《投标人公平竞标专项承诺书》作出承诺的,否决投标。
2、投标人未按照《合法分包承诺》作出承诺的(见第七章第十三项合法分包承诺),否决投标。
3、投标人不存在招标文件要求的其他废标情形。
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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