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宁河区生态环境局机关 天津古海岸与湿地国家级自然保护区七里海湿地生态状况调查与评估项目 (项目编号:DLZC-2025-1051)公开招标公告
天津市宁河区生态环境局机关 天津古海岸与湿地国家级自然保护区七里海湿地生态状况调查与评估项目 (项目编号:DLZC-2025-1051)公开招标公告 发布日期:2025年07月11日 发布来源:天津市宁河区生态环境局机关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DLZC-2025-1051
项目名称:天津古海岸与湿地国家级自然保护区七里海湿地生态状况调查与评估项目
预算金额:185.0万元
最高限价:185.0万元
采购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5年08月31日(具体情况以合同为准)。
本项目接受联合体参与 ,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1)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以及《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规定,本项目对小微企业报价给予20%的扣除;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参与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对联合体的报价给予6%的扣除。(2)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本项目对监狱企业视同为小微企业。(3)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发布的《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规定,本项目对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为小微企业。注:中小微企业以供应商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为判定标准,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以供应商填写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为判定标准,监狱企业须供应商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定。以上政策不重复享受。(4)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及《天津市财政局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和使用信用主体记录及做好有关信用主体标识码登记工作的通知》(津财采〔2016〕27)号的要求,根据开标时间“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的登记信息,对查询结果中涉及已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的供应商,将拒绝其继续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进行打印存档。(5)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中小微企业,在获取政府采购中标(成交)通知书后,可向本市相关金融机构申请“政采贷”融资支持。有融资需求的企业,请于正式签订政府采购合同之前,向相关金融机构联系咨询。注:金融机构相关信息请登录天津市政府采购网政采贷板块(网址:http://tjgp.cz.tj.gov.cn/zcd/zcdList.jsp)了解。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提供复印件并加盖公章。(2)财务状况报告:A.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2023年度或2024年度财务报告。B.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6个月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注:A、B两项提供任意一项均可,提供复印件并加盖公章。(3)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6个月内至少1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相关证明材料,提供复印件并加盖公章。(4)投标截止日前3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截至投标日成立不足3年的供应商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提供声明函并加盖公章。(5)投标人须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参加投标。投标代表若为法定代表人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投标代表若为被授权的委托代理人,须提供法人代表授权书(需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如以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主办方(牵头方)出具授权委托书)。(6)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A.投标文件中须包含联合体各方签订的联合体协议,并明确联合体中各成员名称、职责、权利义务、所投项目名称和编号等内容。B.联合体各方均须满足投标人资格要求中的第1-4项要求,并按照1-4项要求,提供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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