询比采购公告
项目编号:POWERCHINA-0128008-250239
一、采购条件
上海电建公司福建电建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人”)以公开询比方式采购110kV串联谐振测试仪设备,计划使用自有资金及银行贷款用于本次询比后所签订合同的支付。
二、项目概况、采购范围
中国电建集团福建工程有限公司福清核电1-6号机组电气高压设备特殊试验现场技术服务需求,需购置一套110kV串联谐振测试仪设备。
序号 |
设备名称 |
技术规格及配置 |
数量 |
单位 |
备注 |
110kV串联谐振测试仪 |
详见技术规范书 |
1 |
套 |
|
3、采购数量:1套
4、交货时间:2025年08月15日
5、交货地点:福建省福州市仓山区潘墩路36号
6.1 投标人所提供的设备需满足且不低于所有设备技术要求,并对其所提供的设备质量负责。
6.2 投标人所提供的设备及配件必须是全新的。具有第三方检定机构的证书报告。
6.3 质量保证期内,投标人提供的设备物资有缺陷或故障,需进行修理或更换的,应在15天内完成以保证招标人的需要。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供应商必须满足以下全部资格要求:
1、供应商为制造企业的,必须是在中国境内/外注册的企业法人,具有有效期内的ISO9001质量管理等体系认证证书;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有能力承担本项目设备的供货和售后服务的能力。
2、供应商为代理商的,必须是在中国境内/外注册的企业法人,所代理的制造企业满足第1条中相关要求,并具有生产制造企业出具的针对本采购项目的唯一授权书。
制造企业及其代理商不得同时参加本次竞标。
3、供应商是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能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4、投标人具有与本次招标产品相同或相近技术能力,且2022年至2024年度设备销售业绩不少于6个。
5、供应商应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财务状况良好,近三年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6、本次竞标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7、供应商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禁止投标的情形。
8、供应商对自己的行为负责,中国电建集团福建工程有限公司不承担投标人在投标过程中的任何责任,并不保证最低价中标。
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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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邮 箱:zhangsheng@zgdlyzc.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