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NMGZCS-G-H-250431
项目名称:自动体外除颤仪(AED)机及配套设备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2,200,000.0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自动体外除颤仪(AED机)):
合同包预算金额:1,320,000.00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1,320,000.00元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最高限价(元) |
---|---|---|---|---|---|---|
1-1 | A02329900 其他医疗设备 | 自动体外除颤仪(AED机) | 110(项) | 详见采购文件 | 1,320,000.00 | - |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60日历天内交货;
合同包2(自动体外除颤仪(AED机)机柜):
合同包预算金额:880,000.00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880,000.00元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最高限价(元) |
---|---|---|---|---|---|---|
2-1 | A02329900 其他医疗设备 | 自动体外除颤仪(AED机)机柜 | 110(项) | 详见采购文件 | 880,000.00 | - |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60日历天内交货;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自动体外除颤仪(AED机))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供应商根据所投产品分类提供《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供应商是生产企业的还需出具《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根据所投产品分类提供医疗器械注册证或医疗器械备案凭证。
合同包2(自动体外除颤仪(AED机)机柜)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