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SZC-320903-YDCW-G2025-0019 项目名称:盐都区分散特困人员居家照料护理服务项目 预算金额:519.000000万元(采购包1:270.000000万元;采购包2:249.000000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519万元,其中分包一270万元,分包二249万元。 采购需求: 2025年6月在册分散特困2681人,已纳入残联居家托养和医保长护险照护275人,实际需服务2406人。根据《关于提高全市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标准的通知》(盐民助[2024]5号)要求,特困人员照料护理服务标准按照完全丧失生活自理能力、部分丧失生活自理能力、具备生活自理能力三档,分别为每人每月415元、220元、70元。 本项目为盐都区分散特困人员采购居家照料护理服务。根据我区工作实际,决定将我区分散特困人员居家照护服务分成东、西两个片区。分包一:东片区有秦南镇、郭猛镇、大冈镇、龙冈镇、潘黄街道、张庄街道、盐龙街道、盐渎街道、台湾农业创业园,共计1255人,全年约270万元。分包二:西片区有大纵湖镇、大纵湖旅游度假区、楼王镇、学富镇、尚庄镇,共计1151人,全年约249万元;开评标顺序分包一→分包二,一、二分包兼投不兼中。(详细内容见本招标文件第四章) 合同履行期限:一年。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上一年度的财务状况报告(成立不满一年无需提供); 3.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 4.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提供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一年内至少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及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供应商依法享受缓缴、免缴税收、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证明材料。);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在“信用中国”网站查询,无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信用记录。(响应文件中无需提供证明材料) 8.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必须为中小微企业,不接受非中小型企业参与本项目投标,供应商须按照采购文件的要求提供相应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企业标准请参照《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文件规定填写,采购标的所属行业为其他未列明行业;本项目对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监狱和戒毒企业(简称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供应商须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按无效标处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