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中铁十二局集团有限公司
昌平区上庄路(土城6号路-顺沙路)道路工程项目经理部
自购物资集中采购招标
(水泥稳定碎石)
招标编号:CR12G-2025-SZLWZJC-SW01
本招标项目之昌平区上庄路(土城六号路~顺沙路)道路工程已由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关于昌平区上庄路(土城六号路-顺沙路)道路工程项目建议书(代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京发改(审)〔2024〕375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北京市公联公路联络线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资金来自政府投资(地方),出资比例100%,资金已落实。本次物资招标人为中铁十二局集团有限公司昌平区上庄路(土城六号路-顺沙路)道路工程项目经理部,现对已具备招标条件的自购物资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2. 1项目概况
昌平区上庄路(土城六号路-顺沙路)道路工程,位于昌平区南部地区马池口镇土城新村东侧,紧邻辛店河,主路呈南北走向,南起土城六号路,北至现状顺沙路。道路设计长度约1.14km。道路规划为城市主干路,道路红线宽50m,设计速度为60km/h。起止桩号1+295.415~K2+436.690。
主要工程内容有路基路面工程、给排水工程、再生水工程、防护工程等。
本项目计划工期:273天,竣工日期:2025年11月30日。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水泥稳定碎石
(1)营业范围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生产厂家或代理商,并且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的招标物资生产或供应经验的生产厂或代理商;代理商须提供生产厂出具的针对投标包件授权函或经销商证明;
(2)许可和认证要求:生产工艺、装备必须符合国家相关规定,产品符合国家现行标准;
(3)生产能力要求:具有相应的专业技术人员和符合国家规定标准的检测和检验合格的专业生产设备;
(4)财务能力要求:具有良好的财务能力;投标人须提供2023年、2024年两年的财务报表,报表中必须包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如投标人成立(注册)时间不足三年的,只需提供成立(注册)以后此条款所要求的相关财务证明材料;
(5)质量保证能力要求:须提供招标物资2022年1月1日至开标之日的合格检测报告不少于1份;每种物资全指标技术参数性能满足国家最新标准的各项规定;
(6)供货业绩要求:具有招标物资同类型产品2022年1月1日至开标之日铁路、公路、市政、房建建设等项目的供货业绩不少于1份(附合同复印件(含新签合同和正在执行的合同));
(7)履约信用要求:信用良好,须提供2023、2024两年纳税信用等级或由当地税务部门提供的的纳税信用证明及“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结果页面截屏并盖投标人公章;
(8)其他要求:投标人与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在同一包件中同时投标;具备跨地域的供应、集散能力。项目厂家范围:北京中翔路桥公路材料有限公司、北京路诚兴达公路材料有限公司、北京市京联鑫路用材料有限公司。
3.3投标人在2022 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期间内不曾有人民法院判决、裁定生效的行贿犯罪记录、产品质量纠纷败诉及合同纠纷败诉情况。各投标人需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承诺说明并加盖公章。
3.4投标保证金的金额:无
3.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不接受因物资质量、供应等问题,被行业主管部门处罚且在有效期内的供应商;
不接受近一年内在铁路建设工程网公布有违法行为记录及物资供应不良记录的供货商;
不接受自投标文件递交之日起前1年有人民法院生效判决有行贿、失信、被执行人行为的供应商;
不接受已清退出铁路市场的供应商;
不接受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发布的信用评价结果处于投标限制期的供货商;
不接受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公布的不良信用暂停合作关系且处于处罚期的供应商;不接受在现行中国铁建选择合作方风险警示名录中的生产厂或代理商;
不接受在中铁十二局集团黑名单以及各相应招标人所属工程公司警示名录中的生产厂或代理商;
不接受在《2024年中铁建“行贿人黑名单”》表中所列的供应商。
4.文件的获取
4.1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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