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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州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元和路11号部分暖通设施改造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SZC-320300-UTCC-C2025-0010

项目名称:元和路11号部分暖通设施改造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309.420000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309.42万元

采购需求:

元和路11号部分暖通设施改造,具体见本项目工程量清单。

合同履行期限:40日历天。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即提供供应商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或者其他组织的法人证明文件扫描件并加盖电子签章;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即提供供应商的本项目开标时间前6个月内任何日期(不含“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当月)的资产负债表和利润月报表扫描件各一份;或提供合法有效的经第三方机构审计的2023年度或2024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扫描件(应包括审计报告正文、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扫描件加盖电子签章;

3.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即提供供应商的本项目开标时间前6个月内(不含“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当月)任何1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扫描件和社会保障资金扫描件加盖电子签章(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提供相应文件扫描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即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加盖电子签章,格式见《磋商文件》附件);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即提供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加盖电子签章,格式见《磋商文件》附件);

6.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1)供应商须具有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机电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及安全考核合格证书(B证),无在建工程(提供无在建承诺书,加盖电子签章);必须是本企业职工(提供与供应商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和本项目开标时间前连续3个月的社保证明,加盖电子签章)。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自磋商文件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地点:“苏采云”系统

方式:本项目采用网上注册登记方式

售价:0.0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5-07-28 09:30 (北京时间)

地点:投标人应当通过“苏采云”系统提交数据电文形式的投标文件(即电子投标),“苏采云”系统自动接收

五、开启

时间:2025-07-28 09:30 (北京时间)

地点:徐州市政府采购开标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一)投标文件的提交与接收:

1、线上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5年07月28日09:30)前。

2、采购文件提供期限届满后仍可以下载,期限届满后下载的采购文件,视为非有效方式且不作为供应商权益受到损害的证明材料和依据。

(二)询问和质疑

1、根据采购代理机构与采购人签订的本采购项目的《委托代理协议》,供应商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中标或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依法处理。

2、供应商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

3、质疑函

接收质疑函的方式:供应商直接送交或供应商通过邮寄。

质疑接收人:张美玲

联系电话:19351570715

地址:徐州市云龙区万达广场写字楼A座1013室

(三)磋商文件的澄清或者修改

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即“首次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前,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对已发出的竞争性磋商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作为竞争性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以所发布的本项目的“更正公告”的附件的形式通知所有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的供应商。发布本项目的“更正公告”后采购代理机构已尽通知义务。敬请各所有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的供应商关注本项目的“更正公告”及附件,否则,将自行承担相应的风险。

(四)终止招标

终止磋商的,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及时在原公告发布媒体上发布终止公告,以“终止公告”的形式通知已经获取磋商文件的潜在供应商,发布本项目的“终止公告”后采购代理机构已尽通知义务。敬请各潜在供应商关注本项目的“终止公告”,否则,将自行承担相应的风险。

(五)说明

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采购活动,成交后不得转包或分包。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采购项目的采购活动。

(六)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等。

(七)采购意向链接:

https://czj.xz.gov.cn/Home/HomeDetails?type=cgyx&articleid=e08edbb0-6c7e-4a97-8282-9daaa9f6143e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 登录 注册 ,联系工作人员办理会员入网事宜,成为正式会员后方可获取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及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邮 箱:zhangsheng@zgdlyzc.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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