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CHDTDZ065/18-QT-535)
一、 招标条件
望电公司入厂煤智能验收系统全自动化验建设项目已批准,招标人为上海华电电力发展有限公司望亭发电分公司,项目资金为自筹。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 项目规模和招标范围
2.1 招标采购项目地址:江苏省苏州市相城区望亭镇人民街70号
2.2 项目规模:2410MW
2.3 招标采购项目工期:合同签订后10个月
2.4 招标范围
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具体为:
(1)煤样采、制、化设备-入厂煤智能验收系统全自动化验建设项目(CHDTDZ065/18-QT-53501):主要包括新建1套全自动化验系统,包括样品识别、自动称量、自动取样及分样、煤炭的水分、灰分、挥发分、全硫、发热量、CHN等指标测试单元、坩埚自动清扫自动灼烧等模块。并对接气送管路、气体管路和燃料管控系统,人工化验室操作台、墙面、隔断墙改造等。
详见技术规范书。
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
【煤样采、制、化设备-入厂煤智能验收系统全自动化验建设项目】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订立合同的权利。
2.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的状态,资产未被重组、未被接管、未被冻结,营业执照未被吊销。
3.投标人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中国华电集团有限公司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内。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5.投标人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6.投标人在评标期间不得被“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xinyongfuwu/?navPage=4)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7.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项目前期工作提供咨询服务的;
2)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
3)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
4)为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
5)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或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8.资质要求:投标人具有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或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9.业绩要求:自2020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应具有不少于2项包含带有全自动化验系统(煤炭化验)的智能采制化项目或智能验收系统项目的业绩,且其中一项业绩已完成竣工投运。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1)合同业绩证明材料:含合同扫描件(合同封面(或合同首页)、合同范围页或清单页或主要技术要求(参数)页、签字盖章页等能证明业绩真实性相关内容的原件扫描件);
2)投运业绩证明材料:在合同业绩支撑材料基础上,补充投运业绩支撑材料(如业主单位盖章的投运证明性材料扫描件:投运证明,或移交生产交接书,或安全稳定性运行证明,或质量验收报告,或其他能证明已投运材料的原件扫描件)。
10.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1.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四、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2025-07-15 14:30到2025-07-22 16:00。
**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 登录 或 注册 ,联系工作人员办理会员入网事宜,成为正式会员后方可获取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及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邮 箱:zhangsheng@zgdlyzc.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