洪湾港北片区填筑及市政基础设施工程(一期)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项目经理部
碎石询价采购公告
一、项目概况与采购内容
1、项目概况
项目基本情况:本工程位于广东省珠海市洪湾港北片区,毗邻西江水系北侧,项目建设片区北倚有髻山,西接磨刀门水道,南至马骝洲水道,与横琴隔海相望,规划用地面积约304.5万平方米。本工程主要建设内容有场地填筑、地块软基处理、市政配套工程、景观绿地工程、洪湾涌西岸堤岸工程、管线保护及管线改迁、部分临时便道便桥工程等,其中市政配套工程包括有市政道路16条、桥涵13座、人行地下通道7座、排洪渠2条、截洪沟5处、洪湾涌西岸堤工程等,全面承担洪湾北片区新拓展区域的开发建设任务,完善一体化区域交通布局,构筑水陆联运的综合交通体系。
2采购内容
序号 |
物资名称 |
规格型号 |
单位 |
数量 |
备注 |
1 |
碎石 |
10-30mm |
m³ |
950 |
Ⅰ类 |
备注:以上表中数量为暂估数量,实际供货及结算以实际到货验收合格的数量为准。
二、货款及结算方式
1、结算货款=实收数量*结算单价。
2、实收数量:碎石为过磅计量,以买卖双方现场实际数量进行结算;甲方对到场的材料数量进行过磅验收。以甲乙双方经办人签字的现场验收单据作为结算依据,以上月16日至本月15日为一个供应结算期。乙方在每月20日前指定专人凭甲方签收的收料单与甲方核对并确认验收合格的材料数量,办理结算手续,并提供合法有效的当期结算总额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如发票延时提供,则付款时间顺应延时)。
3、结算方式:进场标的材料经复检合格,由双方办理完成月度计量手续,卖方在2个工作日内开具已结算全额正规增值税专用发票后,次月向乙方支付该批物资结算金额的80%,60天内支付第一个结算月全额货款的15%,剩余5%货款作为质量保证金,质保期6个月(交货验收合格)满后30天内付清,若买方资金不到位或其他特殊原因不能按期付款时,卖方同意延期支付且不收银行利息和滞纳金。
4、货款支付采用银行转账或票据方式。
三、技术规格要求
1、本项目碎石要求适用于碎石垫层和土工格室内填碎石。碎石由新鲜或弱风化岩石或砾石(岩石强度等级MU30)轧制而成,应洁净、干燥。
2、应具有足够的强度和耐磨耗性,其颗粒形状应具有棱角,不得掺有软质和其它杂质。
3、碎石应为自然级配,粒径为10~30mm。
4、含泥量≤5%。
四、质量保证及处罚
送检过程中每次送检不合格罚款5000元人民币,罚金从卖方货款中扣除。
五、采购文件的获取
1、凡有意参加报价者,请于2025年7月16日16:00至2025年7月18日12:00,前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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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邮 箱:zhangsheng@zgdlyzc.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