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资采购询价函
询价函编号:1402-CJGT-WZCG-2025-012
各潜在报价人:
一、需求内容
中铁十四局集团有限公司昌九高铁CJZQ-7标项目经理部因施工生产需要,需采购材料,具体规格、数量、技术要求如下:
序号 |
物资名称 |
规格型号 |
技术要求 |
单位 |
需求数量 |
备注 |
1 |
混凝土 |
C40 P6 |
方 |
500.7 |
||
2 |
混凝土 |
C20 |
方 |
107 |
||
3 |
混凝土 |
C25 |
方 |
266.4 |
||
4 |
混凝土 |
C30 |
方 |
16 |
||
5 |
混凝土 |
C45 |
方 |
140 |
||
6 |
混凝土 |
C50 |
方 |
15 |
||
合计 |
二、报价人资格要求
1.报价人注册资金100万元以上。
2.报价人营业范围包含本次询价材料,可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3.报价人需有满足本项目施工需要的生产能力,物资质量须符合相关技术要求。
4.报价人非股份公司、集团公司、工程公司《合作方警示名录》禁止合作名单。
5.本次招标物资的招标单价为浮动单价,在合同期内采购单位不做任何调整。
6.物资报价表要由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不得打印签字。
三、结算付款方式
1、结算货款:结算货款=实收数量×结算单价。
2、结算方式:乙方按照合同规定在甲方指定的交货点合格交付货物后,凭以下所列单证按月向甲方结算货款。上月16日至本月15日为一个供应周期,在每个月16日前乙方指定专人与甲方进行单据核对,并确保数量无误,每月20日前提供全额合规增值税专用发票。
(1)已交货且未结算物资的全额增值税专用发票,提供符合规定的合格增值税专用发票;
(2)甲方出具或认可的验收单据;
(3)甲乙双方签字确认的结算时间区间内的物资供货明细记录;
(4)甲乙双方签字确认的结算单价确认书。
(5)基准价
本次投标物资询价基准价为500元/方。
(6)信息价
发货日江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对应地区对应标号混凝土单价(https://zjt.jiangxi.gov.cn/col/col69008/index.html)
(7)报价:到站综合单价=基准信息价+固定差额。固定差额含投标人的利润、运杂费、税费等所有费用。固定差额在合同有效期内必须保持固定不变。
(8)混凝土结算价格实行浮动价
结算单价=到货日混凝土信息价+固定差额
3、结算要求:乙方账户必须是合同约定账户,如乙方账户变更应及时通知甲方,并签订合同变更或补充协议,否则由此引起的延期付款责任及相关的损失由乙方承担。结算采用一票制结算。
4、结算期限:结算期限:以银行转账、铁建银信或其他票据进行结算,结算完成后甲方三个月内支付该批物资 70%的货款,剩余30%货款在供货完毕且无其他质量缺陷六个月后无息支付,乙方同意甲方可视资金状况延长付款期限,并且甲方不承担延期或逾期付款的违约金、利息等费用.
四、报价资料
1.营业执照;
2.法人及被授权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注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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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邮 箱:zhangsheng@zgdlyzc.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