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盛丰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关于苍南县灵溪镇第三小学塑胶操场修建工程的更正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CNDL2025121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苍南县灵溪镇第三小学塑胶操场修建工程
首次公告日期:2025年07月14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磋商文件
更正内容:
序号 | 更正项 | 更正前内容 | 更正后内容 |
1 | 招标文件37页:附件二(二)投标报价明细表 | 详见采购文件 | 详见附件 |
2 | 招标文件58页:施工组织设计4 | 根据安全文明生产施工的目标及保证体系措施进行评审,目标和措施与本项目要求匹配度低的得1分;目标和措施基本完整、可行的得3分;目标详实及符合本项目实际情况、措施可行的得5分;未提供不得分。 | 根据安全文明生产施工的目标及保证体系措施进行评审,目标和措施与本项目要求匹配度低的得2分;目标和措施基本完整、可行的得4分;目标详实及符合本项目实际情况、措施可行的得6分;未提供不得分。 |
3 | 招标文件58页:施工组织设计5 | 根据施工总工期承诺及进度计划保证措施进行评审:工期符合项目要求,进度计划措施匹配度低的得1分;工期较为有利采购人的,措施基本完整的得3分;工期计划与措施匹配度高,可行性最为有利于采购人的得5分;未提供不得分。 | 根据施工总工期承诺及进度计划保证措施进行评审:工期符合项目要求,进度计划措施匹配度低的得2分;工期较为有利采购人的,措施基本完整的得4分;工期计划与措施匹配度高,可行性最为有利于采购人的得6分;未提供不得分。 |
4 | 招标文件58页:环保节能产品 | 所提供的塑胶跑道和硅PU产品符合《环境标志技术要求》,具有中国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和对应认证产品的商标、名称、型号规格表得2分。 注: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并加盖公章,否则不得分。 |
删除 |
更正日期:2025年07月16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