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11011125210200024610-XM001
项目名称:北京市房山区琉璃河中学扩增学位信息化提升改造预算项目(市专项)
预算金额:441.121867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441.121867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包号
标的名称
采购包预算金额(万元)
数量
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
01
详见第五章采购需求
441.121867
琉璃河中学核心机房、琉璃河中学基础网络项目(有线、无线)、琉璃河中学校园IP广播系统、琉璃河中学校内IP电话项目、琉璃河中学校园安全监控、监控利旧、无线移动便携录播设备、五机位高清录播设备、课堂智能分析系统、相关其他费用等详见第五章采购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45日历日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2.1中小企业政策
■本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采购份额。
□本项目专门面向 □中小 □小微企业 采购。即: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小微企业制造、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小微企业承接。
□本项目预留部分采购项目预算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对于预留份额,提供的货物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服务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预留份额通过以下措施进行: / 。
2.2其它落实政府采购政策的资格要求(如有): / 。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本项目是否属于政府购买服务:
■否
□是,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使用事业编制且由财政拨款保障的群团组织,不得作为承接主体;
3.2其他特定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有生产或供应能力的本国供应商,包括法人、其他组织、自然人;
(2)根据财库〔2016〕125号《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的要求,投标人不得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也不得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号的政府采购活动;为某一包号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包的其他采购活动。本项目的采购代理机构及其分支机构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投标或者代理投标;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投标。
(6)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要求;
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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